File:19691225林錫山.jpg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File:19691225林錫山.jpg](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e/eb/19691225%E6%9E%97%E9%8C%AB%E5%B1%B1.jpg/400px-19691225%E6%9E%97%E9%8C%AB%E5%B1%B1.jpg?20201202053615)
預覽大小:400 × 599 像素。 其他解析度:160 × 240 像素 | 321 × 480 像素 | 513 × 768 像素 | 684 × 1,024 像素 | 1,403 × 2,100 像素。
原始檔案 (1,403 × 2,100 像素,檔案大小:217 KB,MIME 類型:image/jpeg)
原始檔案 (1,403 × 2,100 像素,檔案大小:217 KB,MIME 類型:image/jpeg)
描述19691225林錫山.jpg |
中文(臺灣):林錫山先生 |
日期 | |
來源 | http://newnrch.digital.ntu.edu.tw/nrch/query.php?keyword=%E6%9E%97%E9%8C%AB%E5%B1%B1&advanced= |
作者 | 中央通訊社 |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 |
本圖由於其著作權在中華民國(臺灣)已經到期,所以目前該圖在其地區屬於公有領域。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30到34條,在中華民國政府的管轄下所有非攝影的著作將在其創作者逝世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若在有複數創作者的情況下,以最後一位逝世者為準);如果作品創作者未知、匿名或著作權持有者為組織,則為發表之年份起50年後過期。攝影作品則在公開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請特別注意:非美國來源的外國作品,必需在來源國與美國皆為自由授權,才能被維基共享資源接受。從臺灣首次發表的作品,除了某些情況下(如該發表作品不符合美國的著作權型態)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如果該作品在來源地的《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生效日期當時(2002年1月1日[1])受著作權保護,則美國可以依據該法案進行回溯,恢復在美國的著作權保護。
|
![]() |
點選日期/時間以檢視該時間的檔案版本。
日期/時間 | 縮圖 | 尺寸 | 用戶 | 備註 | |
---|---|---|---|---|---|
目前 | 2020年12月2日 (三) 05:36 | ![]() | 1,403 × 2,100(217 KB) | 爪爪不能亡(對話 | 貢獻) | Uploaded a work by 中央通訊社 from http://newnrch.digital.ntu.edu.tw/nrch/query.php?keyword=%E6%9E%97%E9%8C%AB%E5%B1%B1&advanced= with UploadWizard |
無法覆蓋此檔案。
沒有使用此檔案的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