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228 Incident g (croppe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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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_Incident_g_(cropped).jpg (730 × 487 像素,檔案大小:40 KB,MIME 類型:image/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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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摘要
[編輯]- Information: First District Police Station, Taiheichō, Taipei, in the morning of 28 February, 1947./ Photographer unknown
- Information in Chinese: 2月28日上午,民眾以軍警開槍造成死傷案件未決,沿街打鑼通告罷市,全市騷動,風聲鶴唳。時有一批民眾,至太平町一丁目派出所,搗毀所內玻璃洩恨,接著又轉往專賣局台北分局,各處民眾聞之亦洶湧而至,衝進局裡,毆斃該局職員兩名,傷四名,把局裡存貨火柴、香菸、酒及汽車一輛,腳踏車七、八輛,一件一件由裡面拋出路中放火焚燬,一時火光沖天。
- Source: [1][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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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條款
[編輯]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本圖由於其著作權在中華民國(臺灣)已經到期,所以目前該圖在其地區屬於公有領域。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30到34條,在中華民國政府的管轄下所有非攝影的著作將在其創作者逝世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若在有複數創作者的情況下,以最後一位逝世者為準);如果作品創作者未知、匿名或著作權持有者為組織,則為發表之年份起50年後過期。攝影作品則在公開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請特別注意:非美國來源的外國作品,必需在來源國與美國皆為自由授權,才能被維基共享資源接受。從臺灣首次發表的作品,除了某些情況下(如該發表作品不符合美國的著作權型態)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如果該作品在來源地的《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生效日期當時(2002年1月1日[2])受著作權保護,則美國可以依據該法案進行回溯,恢復在美國的著作權保護。 你必須增加美國公有領域標籤顯示為何這個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 請注意這個作品在不適用較短期限法則的國家可能並不屬於公有領域,並有超過作者逝世後50年的著作權期限。其中,墨西哥為100年,牙買加為95年,哥倫比亞為80年,瓜地馬拉與薩摩亞為75年,瑞士和美國為70年,委內瑞拉為60年。 |
檔案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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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時間 | 縮圖 | 尺寸 | 使用者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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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2021年12月2日 (四) 00:58 | 730 × 487(40 KB) | KOKUYO(留言 | 貢獻) | File:228 Incident g.jpg cropped 4 % horizontally using CropTool with precise mo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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