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ir Force.s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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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臺灣):中華民國空軍旗
English: The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ir Force, created in 1986, adopted in 1992.
日期
来源 立法院法律系統
作者 中華民國國防部Akira123重繪
授权
(二次使用本文件)
Public domain
本作品属于公有领域,因为其于1978年至1989年3月1日间在美国出版,没有著作权声明,且随后5年其版权没有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但除非其作者已逝世多年,否则在对美国作品不适用较短期限法则的国家和地区仍然受版权保护,例如加拿大(作者逝世后50年)、中国大陆(作者逝世后50年,不包括香港和澳门)、德国(作者逝世后70年)、墨西哥(作者逝世后100年)、瑞士(作者逝世后70年)及其他有本地条约的国家。参见此页面以获取更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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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国营事业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也可能在其他管辖区,属于公有领域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图像,请另参见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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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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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014年1月29日 (三) 09:522014年1月29日 (三) 09:52版本的缩略图1,125 × 750(84 KB)Jitcji留言 | 贡献Reverted to version as of 05:15, 26 January 2014
2014年1月28日 (二) 03:522014年1月28日 (二) 03:52版本的缩略图1,125 × 750(62 KB)Fry1989留言 | 贡献Reverted to version as of 07:06, 26 December 2013
2014年1月26日 (日) 05:152014年1月26日 (日) 05:15版本的缩略图1,125 × 750(84 KB)Jitcji留言 | 贡献微調色彩
2013年12月26日 (四) 07:062013年12月26日 (四) 07:06版本的缩略图1,125 × 750(62 KB)Akira123留言 | 贡献Revise details
2013年4月27日 (六) 04:042013年4月27日 (六) 04:04版本的缩略图1,125 × 750(162 KB)Akira123留言 | 贡献Revise details.
2013年3月16日 (六) 04:002013年3月16日 (六) 04:00版本的缩略图1,306 × 878(176 KB)Akira123留言 | 贡献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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