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LC404-00J002038-86817 審計部公報 1933年第三一三二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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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審計部秘書處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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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審計部公報
Volume 1933年第三一三二期
Publisher
審計部秘書處[發行者]
Description

命令
監察院令
一 訓令
第一九一號 奉 國府令中央政治會議決議通過外交部追加宣慰歐美僑胞專員二十一年度歲出臨時概算為六萬六千元赴墨銀業商業考察團追加二十一年度歲出臨時概算不必再列訓令飭遵一案令仰遵照由
第一九三號 奉 國府令中央政治會議函為江西印花煙酒稅局改編二十一年度歲出經常概算經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擬就超過舊額之數核定訓令飭遵一案令仰遵照由
第二三一號 奉 國府令主計處呈關於行政院呈為羅部長文干奉令出巡新疆請飭財政部撥旅費二萬元並飭交通部將專用飛機票價記賬一案應請列入二十二年度國家歲出臨時費並分辨率在二十二年度國務費第一預備費內動支應准照辦轉令遵照令仰該部遵照由
第二三三號 奉 國府令據主計處呈為教育部特約編輯員薪金動支教育文化費第一預備費應准照辦一案令仰遵照由
第二五二號 奉 國府令中央政治會議決議照財政組審查意見通過最高法院增設四庭追加二十二年度歲出經常概算轉飭遵照一案令仰遵照由
第二五四號 奉 國府令中央政治會議決議通過海軍部編造平海軍艦建造費二十一年度歲出臨時概算擬列概數予以核定二十一年度應照已領之數劃列未領之數由該部會商財政部分年籌撥並分列以後概算一案令仰遵照由
第二五八號 奉 國府令據文官處簽呈准行政院函據財政部呈復仍請核准簽發該部二十一年一月起各月之支付命令轉飭知照一案令仰知照由
第二七零號 奉國府令據行政院呈復准撥發招待青海副盟長經費一案現據蒙藏委員會呈以該副盟長索諾木達什中途折回並未來京請將招待費原案撤銷業經本院令准等情應準備案令仰轉飭查照一案令仰查照由
第二七七號 奉 國府令本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議主計處呈為準內政部函請援照預算章程迅予核准古物陳列所古物南運裝箱等費經審查尚無不合請提會議決分別飭辦以符程序一案轉飭遵照令仰該部遵照由
第二八五號 奉 國府令本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議通過主計處呈為遵核首都建設委員會續呈結束費及遣散費請依照預算章程第三十九條辦理一案轉飭知照令仰知照由
第二八六號 奉 國府令據主計季呈為議復行政院二十二年度假預算不敷分配擬請動支國務費第一預備費以資挹注等情經提本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議照辦一案令仰知照由
第二三四號 奉 國府令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議明令暫行文官官司等官俸表定自本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各機關職員俸級並不得因此浮增牽動假預算總數訓飭遵照令仰遵照辦理由
第二五一號 奉 國府令主計處呈為財政部補行聲明二十二年度河南省補助費七十萬元系以鹽稅附加五角盡收盡撥仰祈鑒核轉飭知照一案令仰知照由
第二五五號 奉 國府令准中央政治會議函准委員並立法院院長孫科提議請於原核定二十二年度經常費預算外准予追加制憲特別費用一次臨時費五萬元經決議通過錄案請查照飭遵並飭立法院依預算章程第三十三條辦理一案令仰知照由
第三零六號 奉 國府令中央政治會議決議通過先烈陳子范遺孤陳岱礎赴美留學官費其中旅費千元應另編入二十二年度臨時門預算內每月學費美金一百元應隨時按折合率及起支時期分編入各年度預算留學經費單位內一案令仰遵照由
第二六六號 奉 國府令據呈為審計部呈以實業部所屬正定棉業試驗場暨北平種畜場計算案件超越縮減標準請轉呈核示等情檢同清單呈請鑒核示遵案應准核銷並候令行行政院轉飭財政實業兩部知照及令主計處知照一案令仰知照由
第三零八號 奉 國府令中央政治會議決議通過考選委員會編造第二區高等考試費二十二年度歲出臨時概算轉飭遵照一案令仰該部遵照由
第三六二號 奉 國府令行政院呈據教育部轉呈為國立中央大學職員王澤霖因公病請發恤金應予照准轉呈鑒核備案一案轉飭知照令仰該部知照由
第二五二號 奉 國府令准中央政治會議函准政府核轉全國運動大會追加二十二年度歲出臨時概算案經審查提出報告復經本會議決議准加列二萬九千六百三十四元在假預算教育文化類第一預備費內劃出一案令仰遵照由
二 指令
第四零號 據呈送該部二十二年度預算分配表准予存轉指令知照由
第四一號 據呈送該部二十二年七月份工作報告准予存轉指令知照由
第四二號 據呈送該部二十二年度歲出預算書二分准予分別存轉指令知照由
第四七號 據呈為實業部所屬地質調查所在國難期間支出計算超越縮減標準請轉呈核示一案准予轉呈指令知照由
第四八號 呈複本院令轉國府令據參軍處呈請將國府委員會月撥之五千元用途准由該處自行報銷應准照辦令仰遵照一案謹遵照等情應照辦仰即知照由
第五零號 據呈報該部依法改組暨指派各廳處科室長官請鑒核由
第五一號 據呈為擬調該部協審田琚等為稽察請核轉國府准
第五二號 據呈為擬任張訓堅等三員為該部協審請鑒核轉呈業已轉呈鑒核指令知照由
第五三號 據呈為擬任黃友郢等為本部審計並填送資格審查表請核轉一案已轉呈候示飭遵由
第五四號 據呈送本院二十二年二月份經常費審核證明書指令知照由
第五五號 據呈為實業部所屬天津商品檢驗局二十一年一月至六月計算案件超越縮減標準請轉呈核示一案准予轉呈指令知照由
第五七號 據呈為擬任張炯胡希瑗為協審王其昌等三員為稽察填具資格審查表並檢附證明文件請譽核轉呈准予轉呈由
本部部令
一 部令
第二七號 派審計林襟宇兼任第三廳廳長由
第二八號 調協審田琚任應鐘沈藻墀代理本部稽察由
第二九號 派汪康培安維泰王其昌代理本部稽察由
第三零號 派稽察田琚任應鐘沈藻墀兼任第三廳第一二三科科長員
第三五號 第一廳廳長王培騦第二廳廳長張承梄先後呈請辭職應予照准由
第三七號 派審計劉文海亦有兼任第一二廳廳長協審李文伯曹頌彬王昉兼任第一廳第一二三科科長協審高冠英楊祥蔭宋振呂兼任第二廳第一二三科科長由
第四四號 派張訓堅等四員代理本部協審由
第五二號 派黃友郢唐乃康代理本部審計先行到職聽候請簡由
第五七號 派審計常雲湄兼任第二廳廳長由
第五八號 派審計黃友郢等協審張漢卿等科長楊鶴瑞等為本部法規委員會委員由
第五九號 派協審胡希瑗為本部法規委員會委員由
第六零號 派張炯代理本部協審由
第六一號 派協審宋振呂稽察汪康培安維泰為本部法規委員會委員由
第六六號 派唐傳銘代理本部稽察由
二 公布令
第九零號 為本部依照修正組織法改組各廳只設三科不足應付因暫設三臨時辦公室並派協審蔡屏藩等三員兼任主任由
三 訓令
第二六號 令派協審曹頌彬前赴大東書局覆查財政部印花煙酒稅處二十年五六兩月在上海大東書局用支印刷費情形由
第二七號 令稽察沈藻墀前往上海監視江浙絲業短期公債第四次抽籤由
第二八號 令稽察王其昌前往上海監視民國二十年金融短期公債等三種公債抽籤還本由
第二九號 令稽察田琚前入浙江監視建設公債還本抽籤由
第三零號 令派廳長林襟宇科長沈藻墀前赴上海大東書局商務印書館南洪泰紙號調查承印財政部印花煙酒處各種啤酒稅證數目由
第三一號 令稽察汪康培前往上海監視二十年賑災公債第七次還本抽籤由
法規
審計部公務員實習教育施行細則
審計部法規委員會辦事細則
公牘
呈文
第一五四號 呈監察院 呈為請將本部二十二年度預算分配表分別存查並轉呈 國民政府備案由
第一五六號 呈監察院 呈為實業部所屬正定棉業試驗場暨北平種畜場計算案件超越縮減標準呈請轉呈核示只遵由
第一五九號 呈監察院 呈送本部二十二年度歲出預算書請予分別存轉由
第一六零號 呈監察院 為呈復 鈞院令轉 國府令據文官處呈為該處上年九月至十二月份各月支出經費總額開列清單懇准轉飭核銷應予照准轉飭查照令仰遵照一案謹遵照由
第一六二號 呈監察院 呈為奉令派員調查司法行政部魏朱兩前任任內司法收入支出情形由
第一六四號 呈監察院 呈為實業部所屬首都國貨陳列館商標局兩機關計算案件超越縮減標準呈請轉呈呈核示只遵由
第一六五號 呈監察院 呈為南京市政府所屬各事業機關支出計算超越國難期間縮減標準呈請轉呈 國府核示由
第一六八號 呈監察院 呈為實業部所屬地質調查所在國難期間支出計算超越縮減標準呈請轉呈呈核示只遵由
第一六九號 呈監察院 呈復鈞院令轉國府令據參軍處呈請將國府委員會月撥之五千元用途准由該處自行報銷應准照辦令仰遵照一案謹遵照由
第一七零號 呈監察院 呈為據本部審計李權時聞亦有呈請辭職擬予照准請核轉 國府鑒核由
第一七一號 呈監察院 呈報本部依法改組暨指派各廳處科室長官請 鑒核由
第一七二號 呈監察院 呈為擬調本部協審田琚等為稽察請核轉國府准予任免由
第一七三號 呈監察院 呈為擬任張訓堅等三員為本部協審請鑒核轉呈由
第一七五號 呈監察院 呈為奉鈞院令准行政院咨請飭屬將所用外籍職員依式填表令仰遵照辦理一案本部向未任用外籍人員復請核轉由
第一七六號 呈監察院 呈為擬任黃友郢等為本部審計並填送資格審查表請鑒核轉呈由
第一七七號 呈監察院 呈為實業部所屬天津商品檢驗局二十一年一月至六月計算案件超越縮減標準呈請轉呈核示只遵由
第一八二號 呈監察院 呈為擬任張炯胡希瑗為協審王其昌等三員為稽察填具資格審查表並附證明文件請譽核轉呈由
第一八四號 呈監察院 呈送本部二十二年九月份工作報告請鑒核存轉由
第一九零號 呈監察院 呈送本部二十二年十月份工作報告請鑒核存轉由
咨文
第二五零六號 咨軍政部 為詢上海煉鋼廠十九年三月至十二月份出口收入除撥付經常費外餘存款已否呈繳仰仍存該廠請查明見復由
第二五三三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總務廳二十一年三四五六等月經費審核通知書由
第二五三五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軍需署營造司各地營房保管處二十一年度二十一年八九兩月份經費審核通知書暨審核證明書由
第二五三七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金陵軍械總庫二十一年十二月份兆瀛押運械彈赴北平張家口旅費審核通知書審核證明書由
第二五四七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參謀本部二十年一月至二十一年二月份經臨費審核證明書及通知書由
第二六一九號 咨軍政部 為陸軍大學校經臨各費前經軍需署審核內有各項未准轉送聲復又該校經常費計算書類所缺二十一年十二月份及二十二年一月份亦未轉送到部請於一個月內從速造報以便匯案辦理由
第二六二七號 咨南京市政府 為所送前教育局十九年七、八、九、十二月份及一、二、三、六月份經常費答覆書中並未附各市校應請轉飭各市校按照前發通知書內所列各事項從速答覆由
第二六三七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華陰兵工廠十九年度二十年三月份至六月份經常費支出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第二六三八號 咨國立中央研究院 為請轉發總辦事處暨各館所二十一年九月份並歷史博物館籌備處及天文陳列館北平氣象台二十二年二月至四月份中央陶瓷試驗場二十一年九月至十二月份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第二六三九號 咨實業部 為首都國貨陳列館二十一年二月至六月及二十一年七月至二十二年三月經常收入計算書類並二十一年度臨時收入計算書類准予存部備查請查照飭知由
第二六五五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總務廳二十一年七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第二六五六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總務廳二十一年八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第二六六一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總務廳二十一年九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第二六六三號 咨軍政部 咨復二十一年十一月份駐德公使劉文島等出席軍縮會議旅費准予備案由
第二六七零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總務廳二十一年十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第二六七二號 咨司法行政部 為請轉發江蘇上海地方法院看守所十九年七月至二十一年三月份審核通知書由
第二六七四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發華陰兵工廠二十年七八九月份經常費支出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第二六七九號 咨內政部 咨送二十二年一二兩月份經費審核證明書及審核通知書請查照辦理由
第二六八零號 咨內政部 咨送二十二年三四兩月份經費審核證明書及審核通知書請查照辦理由
第二七三二號 咨海軍部 為請轉飭所屬各艦隊各艦艇各機關於文到一個月以內迅將二十二年度以前所缺各月份收支計算書類依法編送由
第二七三三號 咨財政部 為請轉飭山東鹽運使署於文到一個月內迅將二十二年度以前所缺各月份計算書類依法編送由
第二七八二號 咨內政部 為請轉飭北平古物陳列所迅將二十二年六月份以前各月份經費計算書類送部審核由
第二七八三號 咨軍政部 為請轉飭軍需署將所領營繕費總計算憶類限於文到一個月依法編送以便審核由
第二八三三號 咨財政部 為請編送二十二年六月以前各月份支出計算書類由
第三零七七號 咨實業部 為請轉發北平國貨陳列館二十一年七月至十二月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第三零九六號 咨財政部 為請轉發湘岸榷運局兼管湖南國稅收支處二十二年五六月份經常費支出審核通知書由
第三一七二號 咨銓敘部 咨送本部擬任之科員佐理員書記官等資格審查表及證明文件請查照見復由
第三二四九號 咨財政部 為請轉發陝西財政特派員公署二十二年六月份經常費支出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第三二六五號 咨財政部 咨請轉發金陵關監督公署二十二年六月份經常費審核通知書由
第三二六六號 咨財政部 為請轉發山東鹽運使署暨所屬各機關二十一年十月至十二月份收入及經常費支出審核通知書由
第三二六八號 咨財政部 為請轉發鹽務稽核總所稅警官佐教練所二十一年一月至十二月份經費支出審核通知書由
第三四零九號 咨司法行政部 為請轉發安徽蕪湖地方法院十九年九月於二十年六月份經常費審核證明書暨審核通知書由
公函
第八七五號 函財政部 為請按期轉送交通鐵道司法行政各部及所屬解款書報核並於各該機關坐支經費前填發坐字支付書送部核簽由
第九三二號 函交通部 為請將本機關經費與經發款項分清界限並按月編送現金出納計算書以便審核而重計政由
第九七零號 函財政部 為陳岱礎赴美留學費一案無案可稽將支付書退還請查照由
第九七七號 函文官處 為送國府委員會二十一年九月至十二月份經費審核通知書請查照轉呈由
第九七八號 函西京籌備委員會 函送二十二年六月份經費計算書類審核通知書由
第九八一號 函文官處 為審核文官處暨印鑄局二十一年十一、十二月份經費計算書類繕具審核通知書送請查照辦理由
第九九零號 函軍事參議院 為請自二十一年度起按照審計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及中央統一會計制度之規定編送收支計算書類由
第一零零五號 函中央銀行 函復對於貴行有關案件本部廳應視情形如何酌定辦法如認有實地調查之必要派員前來仍請查照辦理並予以便利由
第一零四八號 函國民政府黃河水利委員會 為函復解釋出差旅費規則疑義由
第一零六零號 函立法院等機關 茲派本部稽察任應鐘沈藻墀前來調查貴院部等機關現任職員實支薪俸特別辦公費及二十 年度財產目錄結餘經費請查照由
第一零七八號 函行政院 請轉發譚院長國葬典禮辦事處二十二年一月份墓工落成典禮經費審核通知書由
第一零七九號 函財政部 為退還追加譚院長墓工費直字第一一五三號支付書請查照預算章程辦理再送核簽由
第一零九四號 函賑務委員會 函復二十二年七八月份總平準表暫存俟支出計算書類到後併案審核由
第一一零七號 函行政院 函送二十一年一月至十二月遷移洛陽經費支出審核通知書由
第一一一九號 函文官處 函送國府委員會二十二年一月至五月份經費審核通知書請查照轉呈由
第一一二五號 函本京各機關及各省政府各市府 為本部為經依照修正組織法改組函請查照並飭屬知照由
第一一三二號 函上海市政府 為請令行上海總商會各同業公會轉知各銀行商店嗣後本部派員實地調查案件時不得有拒絕及隠匿情形並派本部廳長林襟宇科長沈藻墀前來商洽由
第一一七四號 函軍政部軍需署 為北平軍委會運輸處增撥經費一案請查明見復由
第一一七五號 函司法行政部 為退還二十二年度歲出預算分配表一份請加蓋印章再行送部由
第一一七六號 函財政部 為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七八月份經費領款機關前後不符原支付書退還請查照改正由
第一一八七號 函內政部 為送還二十二年度九月份支出預算分配表一份請加注說明由
第一一九四號 函主計處 為關於現行統一會計制度未規定事項應請設法增補由
第一二零二號 函文官處 為請轉催參軍處從速答覆二十年八月至十二月份經費審核通知書由
第一二一三號 函中央黨部秘書處 為報解本部二十一年四、五、六月份補扣所得捐由
第一二一四號 函財政部 為將李明故師長治喪費直字第一二三五號支付書二聯退還並請辦完手續再送核簽由
第一二二八號 函財政部 為西北公學二十二年九十兩月份補助費支付書金額超過假預算每月平均數未便簽發相應退還請查明見復由
電文
電上海中央銀行 派科長沈藻墀核對財政部借款賬冊一案請依照審計法仍照前函辦理希查照見復由
工作報告
審計部二十二年九、十月份工作報告
會議紀錄
審計部第一百十八次至一百二十七次審計會議紀錄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民國20年[1931]-1946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期刊)
館藏信息
InfoField
5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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