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LC416-01jh003207-11855 上海地產大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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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產大全   (Wikidata search (Cirrus search) Wikidata query (SPARQL)  Create new Wikidata item based on this file)
Author
陳炎林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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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上海地產大全
Publisher
著者刊
Description

文言體。共78章,包括上海市區域、租界、市政、地價、地產經營、土地憑證、稅捐、升科、田單轉換、地產拍賣、徵地償金辦法、估計法、買賣法、抵押法、押造法、保險、建築、建築物計算法、房屋營造法、工廠、貨棧、木料等內容。卷末附錄:公共租界與法租界的建築物規則譯文

目錄
附例
第一章 上海疆域及名稱
第一節 時間
第二節 人口
第二章 開闢租界略史
第一節 租界之變遷
第二節 租界所占之畝數
第三節 租界內行政權及工部局之成立
附上海洋涇浜北首租界章程(一稱地皮章程)
第一款 定立地方界限
第二款 租地之法
第三款 租地應辦事宜如何方為完善及立契之法
第四款 租地須掛號入冊即典押亦須報明入冊
第五款 轉契亦須掛號
第六款 讓出公用之地
新增章程之一(作為公路之地)
新增章程之二(鐵路)
新增章程之三(新路之建築)
第七款 立分界石碑
第八款 限期完納年租
第九款 抽收馬路碼頭房地以及各項捐稅
第十款 會同選舉公局董事
第十一款 公局董事酌定規例
第十二款 查閱賬目
第十三款 控追欠捐
第十四款 追繳規例內罰款
第十五款 特會議事
第十六款 墳墓
第十七款 違背租界章程
第十八款 保舉公局董事
第十九款 公局赴會議事人
第二十款 選補公局董事員缺
第二十一款 公局董事任事限期
第二十二款 董事會議
第二十三款 局董分任各專責成
第二十四款 委派辦事上下人等
第二十五款 開呈公款賬冊
第二十六款 公局董事等人被控其責任不歸於本人
第二十七款 控告公局
第二十八款 增改章程
第二十九款 解明稱謂
第三十款 建築物
附虹口租界章程
附上海洋涇浜北首西國租界田地章程後附規例
第一條 管理溝渠
第二條 造溝之權
第三條 推廣溝渠
第四條 擅通公溝
第五條 造屋於溝面必有公局準據
第六條 各溝做蓋
第七條 支應造溝工費
第八條 增改規例之一(築溝)
新增規例之二(造屋)
第九條 勘視馬路
第十條 開通道路
第十一條 修工塞道
第十二條 私修街道
第十三條 煤汽管水管歸公局更動
第十四條 房屋須有水落
第十五條 街上堆積材料特置照燈
第十六條 堆料挖坑久延之罰
第十七條 修整房屋
第十八條 潔清租界地方
第十九條 公局可代人打掃
第二十條 失修房屋
第二十一條 追繳工費
第二十二條 業主不見工費如何追償
第二十三條 伸出街道各項
第二十四條 攔塞街道
第二十五條 打掃街道
第二十六條 挑除垃圾污穢
第二十七條 挑除坑穢
第二十八條 不准久堆污穢各物
第二十九條 查視地方污穢(二十九款三十款三十一款內如有醫士字樣即係指此條所載之數等人)
第三十條 查視房屋污穢
第三十一條 禁止取人憎惡等事
第三十二條 阻止打掃街道工役之罰
第三十三條 危險貨物
第三十四條 增改規則(各項執照)
第三十五條 不准嚷鬧
第三十六條 車上點燈
第三十七條 不准身帶利器
第三十八條 巡捉犯例人
第三十九條 違犯官示
第四十條 規例
第四十一條 罰款追繳之法
第四十二條 頒給條例
第三章 上海市市中心區域計劃
附上海市市中心區域詳細分區計劃圖說明書
附領地規則
附領地辦法
第四章 上海市政
第一節 租界市政
第二節 公共租界土地委員會(地產董事)
第三節 華界市政
第五章 上海地價增高及租界擴大之原因
第六章 越界築路
附調查表
第七章 地保
附上海市各區圖保表
第八章 冊書
第九章 上海地價與世界各大商埠之比較
附表
第十章 地產經濟學
第一節 地產經濟學之原則
第二節 地產經濟學之關係
第三節 地產經濟學之重要
第十一章 上海地產營業之今昔觀
第一節 (一)專作買賣
(二)喜作押款
(三)租地造屋
(四)押造
第二節 因時制宜
第三節 經營地產業之時間
第十二章 上海土地憑證之類別
第一節 (一)田單
(二)方單
(三)爛單
(四)割單
(五)代單
(六)印論
(七)部照
(八)縣照
(九)蘆課執照
(十)司照
(十一)割照
第二節 (一)永租契(即出租契俗稱道契)
(二)權柄單
第三節 (一)土地執業證
(二)華商道契
第四節 (一)工部局契
(二)領事署契(一稱公館契)
附各種土地執業憑證及真偽田單式樣
附權柄單譯文
第十三章 稅……捐
第一節 (一)田賦稅
(二)年租
(三)暫行地價稅
第二節 華界
房捐
第三節 公共租界
一 永租契稅
二 房捐
第四節 法租界
一 永租契稅
二 房捐
第十四章 畝數……量尺
第十五章 升科
第一節 領買升科
第二節 溢畝升科
第三節 重繳升科
第四節 補價升科
附上海市公私浜路巷基標準
一 公私浜
二 公私路
三 公私巷
第十六章 田單之流弊
第一節 信任永租契之緣由
第二節 辨別田單真偽法
附田單真偽比較表
第三節 確定地保真偽法
第十七章 業主請求丈量土地費用
附土地丈量費(土地執業證立界石費同)
附地保領丈費
附上海市土地局發給土地執業證手續表
第十八章 田單(或其他同等憑證)轉換土地執業證之手續及費用
第一節 飭令轉換
第二節 聲請轉換
附徵收證圖費
附業主請丈及領圖手續圖
第十九章 田單(或其他同等憑證)轉換永租契(即道契)之手續及費用
附永遠出租基地文契
附上海市政府土地局永遠租地契
附上海市區域內准轉永租契各圖保表
第二十章 永租契轉換土地執業證之手續及費用
第二十一章 上海市政府土地局徵收轉換補給過戶永租契費用
第一節 (甲)田單等轉換永租契
(乙)舊永租契轉換新契
(丙)升科
第二節 地保費
甲 蓋戳費
乙 領丈費
第二十二章 領事署土地註冊補契過戶等費用
第一節 英國領事署
第二節 美國領事署
第三節 法國領事署
第四節 日本領事署
第二十三章 工部局及公董局地冊處費用
第一節 工部局
第二節 公董局
第二十四章 遺失執業憑證補領土地執業證法
第二十五章 遺失永租契及權柄單補領新契新單法
第二十六章 割單或割照轉換永租契之手續
第二十七章 土地執業證分地手續
永租契分地及拼地手續
第二十八章 田單轉換土地執業證不甚踴躍之緣由
第二十九章 房產承繼過戶
第三十章 地產拍賣
第一節 拍賣行拍賣
第二節 法院拍賣
第三節 兩種拍賣之比較
第三十一章 徵地償金辦法
第一節 (一)有權徵地
(二)反對徵地
(三)合時徵收
(四)接受與否
(五)不給許可證
(六)償價
第二節 (一)永租契請求讓地償金
(二)土地執業證或田單讓地請求償金
第三節 (一)強迫徵收
(二)無償徵地
(三)路寬增價
第四節 洋商手續費
第五節 市政府徵地償金及徵收工程費與基地費之辦法
第三十二章 估價法
第一節 無屋地產
一 地叚
二 環境
三 地址
四 畝數
五 地形
六 執業憑證
七 利益
第二節 有屋地產
一 年代
二 折舊
三 式樣
四 材料
五 租金(即房租)
六 開支
附有屋無屋估價表
附上海地價估計師及測量師公會所定收費之標準(譯文)
第三十三章 買賣法
第一節 (一)公產
(二)私產
(三)有屋
(四)墳地
第二節 立即交割
附賣方應條
附買方要條
第三節 定期交割
附買賣合同
第四節 過戶手續
一 田單
附絕賣草契
附過戶證
附上海市土地局不動產賣契紙
二 土地執業證
三 永租契收條
四 割單或割照
五 租地合同(或連同上蓋房屋)
六 永租契(即道契)
子 小過戶
丑 大過戶
一 永租契
二 法公館契
第五節 分期付款
第六節 佣金
第七節 合同之重要
結論
附上海市不動產轉移中筆費及地保蓋戳費計算法
附計算法說明
第三十四章 買主須知
第一節 (一)鎮靜
(二)應付掮客
(三)確定掮客能否成功法
(四)何種執業憑證
(五)勿貪便宜
(六)考察
(七)移石
(八)抽地
(九)關煞地
(十)土地局處置偽單爛單方法
(十一)購永租契防受愚
(十二)旁敲側擊法
(十三)翻多頭
(十四)交付定銀
第二節 (一)預算
附空地買賣假定預算表
(二)房租作息須以複利計算
第三節 臨場毋亂
第四節 接管
附通知單
甲 買主通知房客單
乙 賣主通知房客單
結論
第三十五章 賣主須知
第一節 (一)審時機
(二)須鎮靜
(三)有決力
第二節 增價法
甲 分地出售
乙 拼地出售
丙 造屋出售
丁 拆屋出售
第三節 考察對方
結論
第三十六章 抵押法
第一節 押款標準
第二節 抵押期限
第三節 保人責任
第四節 (一)息率
(二)房租作息
(三)拔本付息
第五節 (一)抵押憑證類別
(二)抵押註冊或過戶(贖回手續及費用)
甲 田單(或同等執業憑證)
附上海市活典草契合同
附上海市土地局發行不動產典契紙
乙 土地執業證
丙 永租契
丁 永租契收條
戊 租地合同或連同地面上所蓋房屋
己 押款合同
第六節 到期不贖
第七節 佣金
附房地產押款合同
第三十七章 押主須知
第一節 抵押前
甲 丈地估價
乙 防弊
丙 三不押
一 洋商收條
二 抵押合同
三 租地合同(或連同地面上所蓋房屋)
丁 過戶
戊 繳費
第二節 受押後
甲 接管
乙 優先權
丙 押款到期
結論
第三十八章 押戶須知
第一節 抵押前
甲 明悉對方
乙 選擇掮客
丙 毋太固執
丁 過戶註冊
第二節 抵押期內
甲 經收房租
乙 修理房屋
丙 增價轉押
丁 另換新證
結論
第三節 出抵出典與活賣物權消滅年限之不同
一 出抵
二 出典
三 活賣
第三十九章 租地造屋法
第一節 租金標準
甲 地區
乙 地叚
丙 地形
丁 市面
戊 地價
第二節 期限
第三節 合同
附租地合同
第四節 (一)保人
(二)擔保品
第五節 (一)付捐
(二)到期
結論
第四十章 承租人(租地者)須知
第一節 (一)觀察地勢
(二)確定預算
附租地造屋逐年拔本決算法(一稱蛇脫殼法)
第二節 查明產權
甲 土地憑證
乙 公產私產
第三節 訂立合同
第四節 佣金
第五節 (一)租賃期內
(二)保險
第六節 租賃期滿
第四十一章 出租人須知
第一節 出租動機
第二節 (一)租金息率
(二)收租
第三節 預防
第四節 (一)屋歸地主
(二)拆屋還地
第五節 (一)擔保
(二)代收房金
(三)保險
(四)轉售租地合同連同地面上所蓋房屋
第四十二章 押造法
第一節 繪圖(俗稱打樣)
第二節 半途押造
第三節 租地押造
第四節 歸還本利
第四十三章 押造銀東須知
第一節 (一)確定產權
(二)土地憑證
第二節 (一)繪圖
(二)取費
(三)投標取決
第三節 書面通知地主
第四節 災禍
第五節 召租事宜
第四十四章 押造地主須知
第一節 選擇銀東
第二節 繪圖重要
甲 房屋適用
乙 房屋式樣
丙 建築材料
丁 規定房租
戊 一切預算
第三節 督察營造
第四節 收取房租
第五節 預防災難
第六節 銀清償東押造款
第四十五章 經租
第一節 房客心理之一斑
甲 厭惡房東
乙 輕視合同
丙 寧可負人
丁 先付雜賬
戊 不打折扣
第二節 租戶之類別
甲 習慣良好者
乙 經濟關係者
丙 故意作難者
丁 行為卑鄙者
第四十六章 經租人須知
第一節 書契事項
一 業主委託書
二 通知單
三 合同
四 保單
五 房票
六 小租
七 押租
八 定銀
九 翻造
附租屋合同
附保單式樣
附房票式樣
第二節 招攬事項
一 召租
二 廣告
三 招待領看
四 留心觀察
第三節 辨別事項
一 關於租金者
二 關於押租(或小租)者
三 關於改進者
第四節 收租事項
一 須收現金
二 收租日期
三 房票慎重
四 收租手腕
五 索取須勤
六 法律救濟
附聲請調解書
附聲請追償租金及勒令遷讓狀
第五節 修理事項
一 自動修理
二 租戶修理
三 火毀修理
子 全部翻造
丑 僅加修理
第六節 管理事項
一 收租員之管理及訓導
二 夫役服務之勤惰
三 對待租戶之手腕
四 對待業主
附收支清單式樣
附上海市房屋租賃規則
第四十七章 收租員須知
第一節 (一)和顏悅色
(二)剛柔並濟
(三)勿太接近
第二節 (一)收租日期勿延
(二)忠於職守
(三)收銀宜慎
(四)收租宜在市面熱鬧時間
(五)宜藏勿露
(六)有聞必告
第四十八章 房客須知
第一節 (一)胸有成竹
(二)擇鄰宜慎
(三)不可盲從
第二節 (一)新屋承租
(二)舊屋頂租
第三節 修理加租
第四節 (一)注意合同
(二)分租與人
(三)守道德
(四)宜團結
第五節 (一)收回捐款
(二)電燈公司剪線
第四十九章 掮客
第一節 掮客之類別
第二節 掮客之本能
第三節 掮客之手腕
第四節 掮客之進益
結論
第五十章 掮客須知
第一節 (一)推己度人
(二)量力而行
(三)投效相稱
(四)眼光放遠
(五)言語慎重
(六)稍安毋躁
(七)欲速不達
(八)保守信譽
第二節 (一)得難失易
(二)注意體面
(三)稍留餘地
(四)彼此互助
第三節 其他常識
甲 拔短梯
乙 委託書
丙 賬單來源
附委託書(地主給公司或掮客以作委託之憑證)
第五十一章 保險
第一節 (一)保險之種類
(二)火險之始源
第二節 (一)上海火險分類
(二)火險費價目
第三節 兵險
第四節 (一)房屋保險切勿連底腳及陰溝在內
(二)估正價目
(三)完全賠償須房屋全部毀去
(四)應付公正人手腕
(五)有效時期
第五節 (一)保空租
(二)公積保險金
第六節 (一)保險單須連同收條
(二)毋貪小失大
(三)挽回權利
(四)另有折扣
(五)門牌號碼
(六)加保及另保
第五十二章 建築學
第一節 古代之建築
第二節 建築學之重要
第三節 現時吾國之建築方式
第四節 建築師與工程師之概別
第五節 上海建築事業之發達
第六節 上海建築之變遷
第五十三章 建築師
附建築師之條例
甲 取費之標準
乙 額外費用
丙 付款期限
丁 建築師之責任
戊 所有權
己 變更工程
庚 有效時期
第五十四章 工程師
第五十五章 建築繪圖(俗稱打樣)
第一節 儀器與材料
第二節 線之劃法
甲 線之類別
乙 在豎面圖中之影線或表示影像之線
第三節 定義
甲 平面圖之定義
乙 剖面圖之定義
丙 豎面圖之定義
第四節 建築繪圖學中軸之重要
第五節 限制線
第六節 斜射影
甲 建築圖樣之標本
乙 四十五度之陰影
丙 着色重要
丁 着色法
戊 材料
第七節 繪圖手續
甲 鋪紙法
乙 圖畫着墨法
丙 執筆法
丁 薄着色法
戊 畫豎面圖法
己 畫剖面圖及平面圖法
庚 各方面之界別
第八節 繪圖員對於水彩着色須知
甲 管色及塊色
乙 畫筆及紙張
丙 顏色之調和法
丁 初級色中級色及補充色
戊 水彩之着色法
己 寫生練習
第九節 建築繪圖之初步練習
甲 練習方法
乙 紙上擬意
丙 應用印繪紙之方法
丁 平面草樣
戊 豎面草樣
己 透視圖之研究
第十節 透視圖之劃法
第十一節 劃草樣法
甲 劃草樣之材料
乙 供草樣之事物
第十二節 度量工作
甲 材料
乙 量尺
丙 測高之基線
丁 水平儀
戊 豎面之量法
己 拱形之量法
庚 凸出物之量法
辛 大約數
第十三節 設計之實用
甲 設計原理
一 配合術
二 比例尺
三 比例尺尚有其他意義
四 裝飾品
五 批評
乙 住宅之設計法
一 房間之數目
二 走廊
三 樓梯
四 起居室
五 聚樂室
六 臥室
七 餐室
八 上菜室
九 廚房
十 冷氣箱
十一 伙食房
十二 浴室
十三 廁所
十四 壁廚
十五 襯衣廚
十六 地窖
第十四節 建築房屋之手續
甲 草樣
乙 建築圖樣
丙 另外圖樣
丁 足尺詳圖
戊 材料之表率
己 曬圖紙
庚 建築章程及合同
附建築房屋章程(普通市房住房及住宅)
第十五節 劃梯法
第五十六章 普通建築物之名稱及用途
第五十七章 建築物計算法
第一節 計算架梁法
第二節 計算桁條法
第三節 計算擱柵法
第四節 計算任重(即梁)法
第五節 計算柱子法
第六節 計算牆基法
第五十八章 建築房屋請領執照法
第五十九章 丈量法
附丈量各地形之公式
第六十章 房屋營造法
第一節 (一)設計繪圖
(二)營造人估價
(三)投標
第二節 (一)營造工程
(二)翻樣
(三)財政
第三節 估價法(即造價計算法)
甲 單位計算法
乙 立方尺計算法
丙 每方計算法
一 地板面積計算法
二 牆基面積計算法
三 縱橫線計算法
丁 渾計法
戊 淨計法
附計算房屋價格之標準
第六十一章 業主須知
第一節 (一)設計
(二)選擇建築師
(三)選擇作頭
第二節 取標法
附建築合同
第三節 (一)防弊
(二)監工
第四節 經租人
第五節 自來水
甲 開自流井
乙 改造房屋
丙 水費由租戶自理
第六節 電燈
第七節 公會
第六十二章 營造人須知
第一節 (一)關於圖樣及章程
(二)關於開帳投標
(三)合同
第二節 (一)對於賬目
(二)對於業主
(三)對於建築師
(四)對於監工
(五)對於查勘員
(六)對於小包頭
(七)對於小工
(八)對於行家
第三節 (一)對於用料
(二)對於剩料
第六十三章 辦公大廈(俗稱寫字間)
第一節 關於設計者
第二節 關於招租者
甲 清潔房屋
乙 招待領看
丙 熟悉房間
丁 鑰匙保管
戊 租屋合同
第三節 關於租戶者
甲 收租
乙 認識租戶
丙 注意行動
丁 招牌
第四節 關於管理者
甲 修理房屋
乙 約束伕役
丙 啟閉大門時間
丁 電錶
戊 熱氣
第六十四章 公寓
第一節 (一)地點
(二)設計
(三)設備
第二節 管理法
甲 經理人對於內部之組織
乙 經理人之責任
丙 出租房間
丁 清潔
第三節 管理員及其能力
甲 雇用助手
乙 管理員應具之能力(即常識)
一 關於機械者
二 關於管理者
丙 招攬租戶
丁 修理
第六十五章 旅館
第一節 (一)地址之選擇
(二)方向
第二節 (一)預備圖樣
(二)內容之布置
(三)器具之布置
(四)浴室之設備
第六十六章 工廠
第一節 (一)工廠地價之計算
(二)工廠地價之區別
(三)工廠地價之轉移
第二節 工廠之地點
甲 工人之住房
乙 工人之類別
丙 運輸之便利
丁 電力及各種供給
第三節 工廠之設計
第四節 工廠之折舊
第六十七章 貨棧
第一節 地點
第二節 建築材料
第三節 造價
第四節 貨棧與地價之關係
第六十八章 大屋之機械設備
第六十九章 建築物與毗鄰房屋之關係
第一節 取光及空氣
第二節 震動及損害
第三節 出路
第七十章 木料之來源及用途
第一節 俄勒岡松木(俗稱洋松)
第二節 斐律濱木
第三節 星加坡木
第四節 柚木
第五節 北方之硬木
第六節 橡木樓板(俗稱啞克)
附預防木料緊縮之法
第七十一章 電梯
第一節 馬達間
第二節 電氣之供用
第三節 試驗
第四節 電氣聯鎖
第七十二章 自流井
第一節 自流井之利益
(甲) 適於衛生
(乙) 費用極廉
(丙) 不畏天災
(丁) 不生變化
(戊) 發展工業
(己) 減輕負擔
第二節 上海自流井水化驗之成分
第三節 開掘自流井者須知
(甲) 須先檢驗
(乙) 掘井深度
(丙) 開掘手續
(丁) 開掘工程
第七十三章 放熱
第一節 熱水
(甲) 重率法
(乙) 循環法
第二節 蒸氣
(甲) 低壓式方法
(乙) 真空蒸氣法
附放熱面之近似面積及所需各溫度表
第七十四章 上海處理溝渠之方法
附處理廠化糞之方式
第七十五章 煤汽
第一節 (一)裝設手續
(二)存款(即押櫃)
第二節 煤氣費價目
第三節 (一)再行接火
(二)火表修理及走氣
第七十六章 電氣
第一節 電燈
(甲) 公共租界
(乙) 法租界
(丙) 閘北
(丁) 南市
第二節 電熱
(甲) 公共租界
(乙) 法租界
(丙) 閘北
(丁) 南市
第三節 電力
(甲) 公共租界
(乙) 法租界
(丙) 閘北
(丁) 南市
第七十七章 電話
租界
華界
第七十八章 自來水
公共租界
法租界
閘北
南市
附錄建築規則
公共租界(譯文)
法租界(譯文)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民國22[1933]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圖書)
館藏信息
InfoField
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中心 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中心
主題
InfoField
房地產
中圖分類
InfoField
F299.29
拼音題名
InfoField
shang hai di chan da quan
載體形態
InfoField
56,9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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