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LC416-01jh004221-12769 財務行政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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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行政論   (Wikidata search (Cirrus search) Wikidata query (SPARQL)  Create new Wikidata item based on this file)
Author
胡善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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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財務行政論
Publisher
商務印書館
Description

分預算編成、預算之議定、財務行政、財政之監督等5編,逐一敘述各種財務制度的原理及各國施行的效果,並指出我國現行制度之不完善

目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一般理念
預算與財務行政之關係
確立預算制度之兩要件
實行預算有六項效用
第二章 預算之本質
第一節 預算在財政統制上之性質
預算為財政統制之根據
昔從歲入統制
今有從收支雙方統制之必要
統制之意義
為適應各種事態
為長期計劃之一片斷
為各方面預算之協調
為確定性中具有彈性之運用
為增進效能
故財務制度應統一處理
第二節 預算在法理上之性質
預算之是否為法律有三說
法律說
有時為法律有時為行政說
非法律說
預算適合法律之性質
第三節 預算在政治上之性質
法定預算必經政治程序
民意機關之於預算
第四節 預算在行政上之性質
行政部之運用預算
第三章 預算語意之來源
名辭源流
意義之起源
第四章 歲入歲出之意義
在經濟上財政上會計上之意義各不同
歲入之類別與各別之意義
預算法規定之考察
歲出之類別與各別之意義
預算法規定之考察
第五章 財務制度與憲政之發展
憲政上之基礎在管理財政
英國古制及憲政上之財權
法國古制及憲法中之規定
美國憲法中之規定
新預算會計法
德國聯邦憲法中之規定
威馬憲法中之規定
兩者之比較
日本維新時情形
會計檢查院之設置
憲法與會計法
民主預算
我國清末之始施預算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及約法中之規定
天壇草案中之規定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中之規定
訓政約法中之規定
主計處之設立
預算法
第六章 我國預算決算史
民國以來辦理預算之情形
國民政府歷年辦理預算之情形
近年決算報告
第二編 預算之編成
第一章 預算編制之機關與程序
第一節 預算編制之機關
編制機關有兩類
以由行政部編制為合理
分編法與總編法
行政立法兩部合同編制之弊端
第二節 預算編制之程序
內閣決定財政方針
各機關分頭編制
財政部之匯編與審核
財政部長之責任
第三節 英國預算編制之程序
英國國會對於財政法案之限制
屬於內閣之專有權
亦容納社會意見
財政部之核定預算
內閣之決定
軍部預算
兩院預算
第四節 美國預算編制之程序
美國初制
一七九四年改由國會編制
發生各種弊端
不能改革之理由
一九二一年新制
施行之成績
第五節 法國預算編制之程序
法國預算編制權
財政部長之責任
一九二六年改設預算部
第六節 日本預算編制之程序
日本由大藏省總編預算
編製程序
覆審程序
第七節 我國預算編制之程序
我國前由財政部編制
國民政府以來情形
主計處統一編制及其程序
其中缺點
應交還財政部總編之理由
現制使核定與審議部難實在
財政部無從負責
不良之結果
第二章 預算種類
第一節 總額預算
總額預算之優點
我預算法之規定
特殊情形
第二節 特別會計預算
特別會計預算
設置之理由
我國情形
此〓會計之弊端
第三節 追加預算
追加預算之性質
須嚴加限制之〓
避免之法
我預算法中之規定
失之太寬
第四節 非常預算
非常預算之意義
我國之規定
第五節 繼續費
繼續費之性質
我國之規定
日本之規定
第六節 純計預算
統計預算之意義
其缺點
第三章 預算時期
第一節 預算期間
預算年度與會計年度
期間與預測之關係
多年制
數月制
一年制
第二節 預算年度之起訖
四種制度
四月制較優之理
歷年制與七月制之缺點
各國制度之變遷
法國改行四月制之措置
第三節 預算編制時期
編制期限規定之重要
英制
法制
美制
日本規定及未能依行之理
我預算法之規定及其疑問
第四章 預算數額之計算方法
歲入之性質
計算歲入之四種方法
我預算章程中之規定
歲出之性質
可分為兩類
計算歲出之三種方法
我預算章程中之規定
預算須由財政部負責編制之又一證明
第五章 預算書式
第一節 預算書式之體裁
預算書式須明確
幾種必備之書式
理由之註明與例外
第二節 英國預算書式
英國預算之三層意義
總預算書
歲入預算
確定費
供應費
分類分編之用意
編與章之限制
目節之情形
各種表式
第三節 美國預算書式
美國預算之三層意義
預算法中之規定
預算書之內容
英美兩國書式之比較
第四節 我國預算書式
我國總預算書
上編之內容
下編之內容
表式
第三編 預算之議定
第一章 議定預算之意義
預算必經立法部議定
決定歲入歲出之原則
難在代議制之中實現
但須尊重人民代表之議決權
避免紛爭之法有二
英法之情形
我國將來之民意機關
最健全之政制機構
第二章 審議時期
預算議定應在施行期前
各國之規定
英國常遲之情形與理由
第三章 預算議定之程序
一般程序
委員會審查之制有兩種
總議決與分編議決
我國現行兩重程序
不能求得確實效果之理
英國程序
供應委員會
准支補助費
審查期限籌款委員會
審查延遲之原因
預算委員會
法國程序
歲出歲入分別討論
預算通過之難關
英國程序
委員會
其報告與辯論
日本程序
第四章 預算議定之範圍
預算以通過為原則
討論當從政策上着眼
歲出議定之範圍
歲入議定之範圍
我預算法之規定
第五章 准款程序
准款程序之重要
各國無此程序
英國之准款案
掛帳案
撥款案
信用案
第六章 兩院之議定權
兩院問題
兩種解決法
兩院協議
上院無否決權
第七章 預算之成立與不成立
預算不成立之原因
救濟方法
我預算法之規定
第四編 財務行政
第一章 財務行政之職權
財務行政權之特質
財務行政之兩原則為充實力量與節用力量
財務上計劃經理管理清理四項職分之劃分
四項職分不可分割之理
計劃與經理之關係
管理與經理之關係
清理與他三項之關係
節用力量有賴於制度與人事之兩層關係
各國財政部易染之通弊
財政部合理組織之擬案
第二章 各國財政部之機構與職權
第一節 我國財政部
我國財政部長之職權
財政部之組織
第二節 英國財政部
英國財政委員會
財政部幹部人員
度支總裁之職權
財政部所受之監督
財政部之職權
財政部之組織
第三節 美國財政部
美國財政部之職權
其組織
第四節 法國財政部
法國財政部之職權
第五節 德國財政部
德國財政部之職權
所受監督
其組織與職務之分配
附屬機關
第六節 日本財政部
日本大藏省之職權
大藏大臣之地位
大藏省組織與職務之分配
附屬機關
軍事費之經理
第三章 收入行政
第一節 收入程序
國款當統歸國庫
徵收程序之分段
第二節 我國收入行政
我國從前之徵收行政
現分屬於三個稅局
關稅行政
鹽稅行政
稅務行政
從前國款繳解法
會計則例之規定
國款統一處理法之程序
國營事業
第三節 英國徵收行政
英國徵收行政
由兩稅局經征
關統稅局
內地稅局
他項收入
第四章 支出行政
第一節 支出程序
支出行政之三原則
統一支付制
分散支付制及其缺點
統一支付制之濫觴
第二節 英國支付制度
英國之統一支付制
支付署組織
其帳戶
支付程序
特殊情形
統一支付之效果
第三節 我國支出制度
我國支付程序
會支則例之規定
統一處理法之規定
領款之實情
黨費
國債費
第四節 日本支付制度
日本支出之統一掌管
支付官制
支付程序
第五章 國庫制度
國庫設置之重要
國庫種類
國庫制度
國庫收入與金融
獨立國庫制之缺點
銀行存款制之優點
英制
美制
法制
日本制度
我國從前之國庫情形
國民政府時代由中央銀行掌理
國庫局
第六章 國庫之掌管
國庫掌管職責之重要
各國由財政部掌管
英國掌管制度之變遷
國庫審計部之職權
請款手續
管理之效力
財政部之發款
財政部之報告
總准款案未通過前之監督與管理
每日報告
第七章 財務行政之管理
財務管理之目的
信用與效能
其關鍵在當時之管理
須有集中管理
其制有三
財政部管理制最良
各國不能採用之障礙
然多出於誤解
故釀成弊端
財政部成為籌款部
行政首領管理制
其不適用
委員會制不切實用
我國之需要
第八章 各國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 我國財務管理制度
從前漫無管理之情形
十八年之財政委員會
二十一年之財政委員會
主計處之財務管理權
最近之設施
統一會計
會計獨立之實施
收支報告
不能作有效管理之理由
合理之管理組織
財政部之管理
國款統一處理
稽核徵收
監督地方財政
第二節 英國財務管理制度
英國財政管理之力量
財政部之管理權
考核行政效能
管理制度
部派會計制
軍部財務之管理
部務會議制
第三節 美國財務管理制度
美國以總統管理之制
總統之管理權
運用之法
第四節 法國財務管理制度
法國財政部無權管理
支付監製之無效
財政部亦不受何管理
監督之空洞
第五節 比利時財務管理制度
會計檢查院之監督權及其運用
第九章 人事費與物品費之管理
第一節 人事費之管理
人事費除有官規外尚須有管理之制
各國皆然
我國銓敘部無法管理
官常之濫無人負責
影響於社會政治
第二節 物品費之管理
物品費處理之制度
分散制
集中制
我國工程建築之無管理
印刷文具之浪費
官立印刷局
交〓兩部之購料
物品審計
英國之集中制
工務局制度
官書局制度
各國關於工程建築之統一處理
第十章 科目流用
流用之發生與意義
有違背預算之弊
須有管理
被流用者之性質
財政部核准權之來源與範圍
突破預算之處理法
流用之費用
但須有中樞管理制
我預算章程中之規定
預算法中之規定
其缺點
英國管理流用之制度
軍部經費之限制
日本科目流用之限制
法國對於科目流用之缺乏限制
第十一章 預備金
預備金之性質與目的
動用手續與限制
數額與制度
我國預備金
預算法中規定三種準備金
常備金之性質與動用手續
存廢問題
預備金之性質與動用手續
缺乏防守
後備金之性質與動用程序
準備金〓盡時之問題
地方預算之準備金
十九年試辦預算章程之規定
二十年度預算中之設置
預算章程中之規定
英國兩種預備金
日本兩種預備金
第十二章 非常準備金
非常準備金之意義
其缺點
德國非常準備金制
日本非常準備金制
第十三章 特種基金
特種基金之性質
我預算法中之規定
我國特種基金
日本特種基金
第十四章 預算盈絀之處置
預算不足之終極處理法
英國之處理法
日本情形
我預算法中之規定
二十年度預算施行之情形
預算發生餘存之原因
處置方法
我預算法之規定
第十五章 會計整理期限
會計整理之必要
各國整理期限
我暫行決算章程及預算法中之規定
整理之優點與缺點
英國現計決算制
其優點
意大利之規定
第十六章 各年度歲入歲出之劃分
歲入歲出劃分之必要
我預算法之規定
日本之劃分法
中日兩制之比較
英國制度
第十七章 年終出納之整理
各國整理制度不同
日本制度
歲入
支票付出
國庫出納
主計簿
英國制度
財政部之財務帳
准支帳
我預算法中之規定
出納整理
會計整理
第十八章 決算報告
決算報告之意義
報告之範圍
我暫行決算章程之規定
其缺點
英國決算報告
國庫帳
財務帳
准支帳
書式
日本決算報告
總決算書
歲入決算明細書
各省決算報告
國債計算書
第五編 財政之監督
第一章 監督之目的與類別
財政監督之意義與目的
監督類別
事前事後與隨時監督
立法司法與隨時監督
自力與他力監督
財政與會計監督
第二章 審計之職分
審計之職務與範圍
預算上之審計
法規上之審計
經濟上之審計
計算上之審計
簿據之審計
第三章 各國審計制度
第一節 我國審計制度
我國審計部之組織
職權與範圍
行使職權之四步驟
各機關申送報告
審查方法
判別與處置
完成決算報告
我國審計制度之缺點
第二節 英國審計制度
英國審計部組織與職分
職權之行使方法與範圍
收入之審計
間接之效能
對於國會負責
第三節 日本審計制度
日本會計檢查院之組織
其職權
檢查方法
審計之效力
第四節 美國審計制度
美國新審計部制度
審計範圍
對國會負責
第五節 法國審計制度
法國會計檢查院之組織與職權
審計效力
第四章 審計之效力
審計效力之切實程度
消極與積極雙方之效力
與行政管理之關係
補助制度
第五章 決算之審議
決算審議為財務行政之最後歸宿
我國制度現由監察院主管
英國國會設有公帳委員會審查及其程序
日本制度
附錄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民國23[1934]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圖書)
館藏信息
InfoField
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中心 國家圖書館
主題
InfoField
財政制度
中圖分類
InfoField
F810.2
拼音題名
InfoField
cai wu xing zheng lun
載體形態
InfoField
372頁

Licensing[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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