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LC416-01jh004674-13368 中華民國立法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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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立法史   (Wikidata search (Cirrus search) Wikidata query (SPARQL)  Create new Wikidata item based on this file)
Author
謝振民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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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中華民國立法史
Publisher
正中書局
Description

分緒論、總論、各論3編。敘述立法的一般概念,中國法制沿革與立法運動的起源,立法制度及立法機關,闡明立法宗旨和精神。介紹法律制定與修訂的經過,編制要點及差不多全部經民國立法機關通過的法規。書中所錄立法史料較詳

目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立法之意義
第二章 立法之程序
第三章 立法之範圍
第四章 立法之趨勢
第五章 中國法制之沿革
第六章 中國立法之起源
第二編 總論
第一章 制定約法時期
第一節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之組織
第二節 參議院之成立
第三節 優待清室及滿蒙回藏條件之議決
第四節 臨時政府地點之議定
第五節 參議院之波折
第六節 參議院法之議決
第七節 適用舊有法律之議決
第八節 參議院之改組
第九節 參議院之組織與職權
第十節 國旗軍旗商旗之議定
第十一節 國會組織法議員選舉法之議定
第十二節 省議會議員選舉法及省議會暫行法之議決
第十三節 參議院之解散
第二章 制定憲法時期
第一節 國會之召集
第二節 省議會之召集
第三節 國會之組織
第四節 國會之職權
第五節 國會之政黨
第六節 憲法起草委員會之組織
第七節 先選總統之定義
第八節 袁氏干涉制憲之步驟
第九節 議院法之議決
第十節 國民黨籍議員之取銷
第三章 增修約法時期
第一節 政治會議之組設
第二節 國會議員職務之停止
第三節 各省省議會之解散
第四節 約法會議之特設
第五節 約法會議之造法
第六節 參政院之成立
第七節 參政院之立法
第八節 立法院之籌備
第九節 國民會議之籌備
第十節 君憲運動之始末
第四章 審議憲法時期
第一節 恢復約法之爭議
第二節 國會之恢復
第三節 政黨之分合
第四節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重要之修正
第五節 對德奧宣戰案之延擱
第六節 軍人威脅國會之經過
第七節 國會之解散
第五章 法統分裂時期
第一節 兩院議員之集會
第二節 護法國會之政黨
第三節 護法政府之成立
第四節 護法政府之改組
第五節 臨時參議院之召集
第六節 國會組織法及議員選舉法之修改
第七節 新國會之召集
第八節 新新議員之選舉
第九節 省憲運動之演進
第六章 恢復法統時期
第一節 法統之恢復
第二節 法統之爭執
第三節 國會組織法之修改
第四節 政變之發生
第五節 國會議員之南下
第六節 議員任期之延長
第七節 制憲賄選之並進
第八節 賄選制憲之反響
第九節 清室優待條件之修正
第七章 廢棄法統時期
第一節 臨時執政府之成立
第二節 法統之廢棄
第三節 善後會議之召集
第四節 中國國民黨之主張
第五節 臨時參政院之設立
第六節 國民代表會議之籌備
第七節 國憲起草委員會之召集
第八節 護憲議法之告終
第八章 遞嬗黨治時期
第一節 中國國民黨之略歷
第二節 中國國民黨之改組
第三節 中國國民黨之組織
第四節 中央執行委員會之組織
第五節 中央政治會議之組織
第六節 國民政府之創立
第七節 黨治初期之立法
第九章 實施訓政時期
第一節 五中全會之開幕
第二節 訓政方案之確定
第三節 立法院之成立
第四節 立法院之組織
第五節 立法院之職權
第六節 立法院之特質
第七節 立法院議事之規則
第八節 重要法律之編纂
第九節 現行法規之整理
第十節 立法工作之分配
第十一節 立法程序綱領之制定
第十二節 立法院歷屆改組及工作之概略
第十三節 擴大會議之舉行
第十四節 國民會議之召集
第十章 憲政開始時期
第一節 促進憲政之運動
第二節 國民參政會組織選舉各法之議定
第三節 憲法起草程序與原則之決定
第四節 憲法草案初稿之發表
第五節 憲法草案初稿之審查
第六節 憲法草案之議決
第七節 憲法草案之修正
第八節 憲法草案之宣布
第九節 國民大會組織法及代表選舉法原則之決定
第十節 國民大會組織法及代表選舉法之制定
第三編 各論
第一章 憲法
第一節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第二節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第三節 民國二年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第四節 大總統選舉法
第五節 中華民國約法
第六節 民國八年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第七節 各省憲法
第八節 中華民國憲法地方制度國權生計教育各章草案
第九節 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節 中華民國憲法案
第十一節 中華民國約法草案
第十二節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第十三節 民國二十五年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第二章 行政法上
第一節 國民政府組織法
第二節 行政院組織法
第三節 立法院組織法
第四節 司法院組織法
第五節 考試院組織法
第六節 監察院組織法
第七節 內政部組織法(附衛生署組織法)
第八節 外交部組織法
第九節 軍政部條例
第十節 海軍部組織法
第十一節 財政部組織法
第十二節 農礦部組織法工商部組織法實業部組織法
第十三節 教育部組織法(附國立編譯館組織條例)
第十四節 交通部組織法
第十五節 鐵道部組織法
第十六節 衛生部組織法
第十七節 司法部組織法司法行政部組織法
第十八節 銓敘部組織法
第十九節 審計院編制法審計院組織法審計部組織法
第二十節 主計處組織法
第二十一節 建設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十二節 蒙藏委員會組織法(附駐平辦事處規則)
第二十三節 僑務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十四節 禁煙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十五節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十六節 考選委員會組織法典試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十七節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十八節 軍事委員會組織法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組織大綱
第二十九節 參謀本部組織法
第三十節 訓練總監部組織法
第三十一節 軍事參議院組織法
第三十二節 導淮委員會組織法黃河水利委員會組織法廣東治河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三十三節 全國財政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三十四節 全國經濟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三十五節 振務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三十六節 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三十七節 故宮博物院組織法故宮博物院理事會條例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暫行組織條例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三十八節 首都警察廳組織法首都衛戌司令部組織條例
第三十九節 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國際聯合會中國全權代表辦事處組織章程
第四十節 兵工廠組織法兵工廠組織條例
第四十一節 修正中央造幣廠組織法
第四十二節 國債基金保管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四十三節 林墾署組織法中央模範林區管理局組織條例模範林場組織條例棉業試驗場組織條例種畜場組織條例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四十四節 全國度量衡局組織條例
第四十五節 海洋漁業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四十六節 商標局組織條例
第四十七節 國際貿易局組織條例
第四十八節 商品檢驗局組織條例
第四十九節 中央工業試驗所組織條例
第五十節 華僑教育設計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五十一節 郵政總局組織法郵政儲金匯業總局組織法
第五十二節 郵運航空處組織條例
第五十三節 航政局組織法
第五十四節 中央防疫處組織條例中央衛生試驗所組織條例海港檢疫管理處組織條例國立中醫研究院組織條例
第五十五節 反省院條例軍人反省院條例首都反省院組織條例
第五十六節 審計處組織法
第五十七節 西陲宣化使公署組織條例蒙旗宣化使公署組織條例
第五十八節 省政府組織法
第五十九節 省警務處組織法
第六十節 設治局組織條例
第六十一節 官等法官俸法
第六十二節 考試法
第六十三節 公務員任用條例公務員任用法縣長任用法
第六十四節 現任公務員甄別審查條例公務員登記條例
第六十五節 宣誓條例
第六十六節 監察委員保障法
第六十七節 考績法陸軍官佐考績條例
第六十八節 頒給勳章條例海陸空軍勳章條例陸海空軍獎章給與法
第六十九節 糾彈法彈劾法
第七十節 司法官懲戒法審計官懲戒法懲治官吏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七十一節 公務員交代條例
第七十二節 公務員恤金條例
第三章 行政法下
第一節 國籍法(附施行條例)
第二節 戶籍法
第三節 行政執行法
第四節 出版法
第五節 著作權法
第六節 違警罰法
第七節 治安警察條例豫戒條例
第八節 警械使用條例
第九節 清鄉條例
第十節 禮制服制
第十一節 國葬法
第十二節 褒揚條例
第十三節 監督慈善團體法
第十四節 監督寺廟條例蒙古喇嘛寺廟監督條例
第十五節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管理條例
第十六節 麻醉藥品管理條例
第十七節 西醫條例中醫條例
第十八節 救災準備金法
第十九節 護照條例
第二十節 戒嚴法
第二十一節 兵役法
第二十二節 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二十三節 陸軍大學校組織法陸軍大學校兵學研究院組織條例
第二十四節 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二十五節 陸軍服制陸軍官佐禮服制陸軍軍常服軍禮服條例海軍服裝條例
第二十六節 陸軍禮節條例海軍禮節條例
第二十七節 國軍剿匪暫行條例
第二十八節 陸軍步兵師司令部組織條例
第二十九節 會計法
第三十節 審計法
第三十一節 預算法
第三十二節 統計法
第三十三節 海關進出口稅則
第三十四節 鹽法鹽政改革委員會組織法
第三十五節 印花稅法
第三十六節 傾銷貨物稅法
第三十七節 營業稅法
第三十八節 銀行業收益稅法銀行兌換券發行稅法
第三十九節 棉紗火柴水泥統稅條例
第四十節 國民政府救災附加稅徵收條例
第四十一節 海關緝私條例
第四十二節 進口貨物原產國標記條例
第四十三節 銀本位幣鑄造條例
第四十四節 國民政府監督地方財政暫行法
第四十五節 狩獵法
第四十六節 森林法
第四十七節 漁業法漁會法
第四十八節 礦業法(附礦產稅條例)
第四十九節 商會法工商同業公會法
第五十節 商標法
第五十一節 商品檢驗法
第五十二節 華僑回國興辦實業獎勵法特種工業獎勵法工業獎勵法獎勵工業技術暫行條例
第五十三節 農會法(附施行法)
第五十四節 技師登記法公營事業技術人員領照法會計師條例
第五十五節 權度法權度營業特許法度量衡法度量衡器具營業條例
第五十六節 中央學會法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五十七節 大學組織法專科學校組織法中學法小學法師範學校法職業學校法
第五十八節 國民體育法
第五十九節 古物保存法
第六十節 電影檢查法
第六十一節 教育會法
第六十二節 民業鐵路法鐵道法
第六十三節 郵政儲金法郵政國內匯兌法
第六十四節 電信條例
第六十五節 國道條例
第六十六節 商港條例航路標識條例
第六十七節 監督商辦航空事業條例
第六十八節 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電氣事業條例
第四章 自治法
第一節 清季各地方自治章程
第二節 諮議局章程諮議局議員選舉章程省議會暫行法省議會議員選舉法(附省參事會條例)
第三節 地方自治試行條例
第四節 縣自治法(附市自治制鄉自治制)
第五節 特別市組織法市組織法
第六節 縣組織法
第七節 縣組織法縣組織法施行法
第八節 鄉鎮自治施行法區自治施行法
第九節 市組織法
第十節 鄉鎮坊自治職員選舉及罷免法
第十一節 縣參議會組織法市參議會組織法縣參議員選舉法市參議員選舉法
第十二節 縣自治法市自治法(附施行法)
第十三節 縣保衛團法
第十四節 蒙古盟部旗組織法
第五章 民法
第一節 現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第二節 民律第一次草案
第三節 民律第二次草案
第四節 親屬法草案繼承法草案
第五節 民法第一編總則(附施行法)
第六節 民法第二編債(附施行法)
第七節 民法第三編物權(附施行法)
第八節 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五編繼承(附施行法)
第六章 商法
第一節 公司法(附施行法)
第二節 票據法(附施行法)
第三節 海商法(附施行法)
第四節 保險法
第五節 破產法(附施行法)
第六節 銀行法
第七節 儲蓄銀行法
第八節 中央銀行法
第九節 交易所法
第十節 合作社法
第十一節 船舶法船舶登記法船舶載重線法
第七章 刑法
第一節 暫行新刑律(附施行細則補充條例)
第二節 修正刑法草案
第三節 刑法第二次修正案
第四節 中華民國刑法(附施行條例)
第五節 中華民國新刑法(附施行法)
第六節 違令罰法
第七節 官吏犯贓治罪法
第八節 嗎啡治罪法
第九節 懲治盜匪法
第十節 私鹽治罪法
第十一節 徒刑改遣條例
第十二節 易笞條例
第十三節 科刑標準條例
第十四節 販運人口出國治罪條例
第十五節 禁煙法
第十六節 黨員背誓罪條例黨員犯罪加重處刑暫行法
第十七節 暫行反革命治罪法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
第十八節 處理逆產條例
第十九節 懲治土豪劣紳條例
第二十節 懲治盜匪暫行條例
第二十一節 懲治綁匪條例
第二十二節 共產黨人自首法
第二十三節 暫行特種刑事誣告治罪法
第二十四節 毀壞中國國民黨總理遺像及黨旗論罪辦法
第二十五節 徒刑人犯移墾暫行條例
第二十六節 陸海空軍刑法
第二十七節 軍機防護法
第二十八節 大赦令政治犯大赦條例大赦條例
第八章 訴訟法
第一節 刑事民事訴訟法
第二節 大理院審判編制法法院編制法暫行各縣地方分庭組織法
第三節 民事訴訟律民事訴訟條例
第四節 民事訴訟法(附施行法)
第五節 新民事訴訟法(附施行法)
第六節 刑事訴訟律刑事訴訟條例
第七節 刑事訴訟法(附施行條例)
第八節 新刑事訴訟法(附施行法)
第九節 反革命案件陪審暫行法
第十節 民事調解法
第十一節 管轄在華外國人實施條例
第十二節 特種刑事法庭組織條例特種刑事臨時法庭訴訟程序暫行條例
第十三節 最高法院組織法
第十四節 法院組織法
第十五節 訴願法
第十六節 行政訴訟法
第十七節 行政訴訟費條例
第十八節 行政法院組織法
第十九節 陸海空軍審判法
第二十節 海上捕獲條例捕獲法院條例
第九章 勞工法
第一節 勞動法典草案
第二節 工會法(附施行法)
第三節 工廠法(附施行條例工廠檢查法)
第四節 修正工廠法(附施行條例)
第五節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六節 團體協約法
第七節 鐵路員工服務條例
第十章 土地法
第一節 經界法規草案
第二節 土地收用法土地徵收法
第三節 土地法
第四節 土地法施行法
附錄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民國26[1937]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圖書)
館藏信息
InfoField
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中心 國家圖書館
主題
InfoField
立法-法制史 法制史-立法
中圖分類
InfoField
D929.6
拼音題名
InfoField
zhong hua min guo li fa shi
載體形態
InfoField
1457,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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