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LC416-01jh005012-13710 歷屆教育會議議決案匯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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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邰爽秋等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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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歷屆教育會議議決案匯編
Publisher
教育編譯館
Description

由國內40餘位教育專家選輯而成。收自宣統三年至民國十五年各種教育會議議決案300餘種

目錄
甲 各省教育總會聯合會議決案宣統三年
一 請定軍國民教育主義案
二 統一國語方法案
三 請停止畢業獎勵案
四 請變更初等教育方法案
五 請變更高等教育方法案
六 定軍國民教育主義案
七 改良初級師範教育方法案
八 變更初等教育方法案
九 組織各種學堂職員聯合會案
一○ 實行義務教育之預備方法案
乙 臨時教育會議日記中之議案民國元年
一 學校系統案見六、八、九各頁
二 小學校令案見六、七、十、十一、十二各頁
三 中學校令案見七、十五各頁
四 師範學校令案見七頁
五 學校不拜孔子案見七頁
六 各學校學年、學期及休業日之規定案見七、八、十二、十三各頁
七 學生制服案見八、十六各頁
八 議式規則案見八、十四、十五各頁
九 中央教育會議組織法案見九、十六、十七各頁
一○ 教育宗旨案見九、十各頁
一一 地方教育會議案見十頁
一二 劃分學校管轄案見十一、十七各頁
一三 學校職員分職任務規程案見十三頁
一四 教科書審定辦法案見十四頁
一五 各省圖書審查會規程案見十四頁
一六 小學教育令施行規則案見十四頁
一七 師範學校規程案見十四頁
一八 高等師範學校規程案見十四頁
一九 女子高等師範學校規程案見十四頁
二○ 實業學校令案、專門學校令案、大學校令案見十七、二十各頁
二一 劃分高等師範學區案、劃分大學區案見十七、二十、二十一各頁
二二 專門學校暫行計劃案見十七、十八各頁
二三 教育會組織綱要案見十八頁
二四 國歌案見十八頁
二五 蒙回藏教育計劃案見十九頁
二六 小學教員俸給規程案見十九頁
二七 採用切音字母案見十九、二十各頁
二八 學校管理規程案見二十頁
丙 第一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四年
一 請將義務教育列入憲法案(陳請憲法起草會及國民會議)
二 請設各省教育廳案(呈大總統並陳教育部)
三 軍國民教育施行方法案(另條陳教育部)
四 請改三學期為二學期案(陳教育部)
五 擬請修改師範課程案(陳教育部)
六 社會教育進行計劃案(陳教育部)
七 實業教育進行計劃案(陳教育部)
八 擬設教育講演會案(陳教育部)
九 學校教員宜專任案(陳教育部)
一○ 小學教育注意要項案(通告各省區教育會)
一一 各學校宜利用日曜日講演道德激勵人心案(通告各省區教育會)
一二 徵集義務教育意見案(通告各省區教育會)
一三 徵集學校系統應否改革意見案(通告各省區教育會)
附 改革學校系統原案(湖南省教育會提議)
丁 第二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五年
一 請速設各省區教育廳案(呈大總統國務院教育部並請願國會)
二 地方教育經費規畫案(陳教育部並通告各省區教育會)
三 請頒行縣知事辦學懲勸條例案(陳國務院教育部)(呈教育部無由)
四 請速頒優待小學教員規程案(陳教育部)
五 請設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案(陳教育部)
六 中學校改良辦法案(陳教育部並通告各省區教育會)
七 各特別區域應速設實業學校案(陳教育部)
八 注意貧民教育案(陳教育部並通告各省區教育會)
九 請頒國歌案(陳教育部)
一○ 請解釋教育會規程第七條條文案(陳教育部)
一一 函商減少商業專門學校教授科目案(通知各商業專門學校)
一二 國民學校教科書宜用本國造紙案(函達各書肆)
戊 第三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六年
一 第四次全國教育會聯合會提案之方針(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辦事細則(函湖南省教育會即第四屆會場所在地)
三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議事細則(函湖南省教育會即第四屆會場所在地)
四 請從速劃定大學區添設大學案(陳教育部)
五 請劃一科學名詞案(陳教育部)
六 請劃分各省官產公產充作教育基金案(陳教育部)
七 組織教材調查會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八 職業教育進行計劃案(陳教育部)
九 請定國語標準並推行注音字母以期語言統一案(陳教育部)
一○ 請規定學界團體乘坐火車劃一減價辦法案(陳教育部)
一一 推廣女子教育案(陳教育部)
一二 請速設各特別區域教育廳案(陳教育部)
一三 請在察哈爾籌設國立農業專門學校並由察綏熱墾務局酌撥荒地充各區學校經費案(陳教育部)
一四 請教育部通咨各省區實行知事辦學考成條例案(陳教育部)
一五 請促行義務教育案(陳教育部)
一六 整頓縣教育行政案(陳教育部)
已 第四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七年
一 請勵行教育政策案(陳國務院及教育部)
二 請續設各省區教育廳案(陳教育部)
三 推廣體育計劃案(陳教育部)
四 各省區每年派員考察國外教育案(陳教育部)
五 請速辦全國聯合運動會及各省運動會案(陳教育部)
六 請維持被災各省區教育案(陳教育部)
七 今後我國教育之注重點案(陳教育部)
八 改進理化教授案(陳教育部)
九 每屆聯合會議決事項仍宜隨時互相研討共策進行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 推廣中華新武術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一 提倡青年團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二 中等以上各校學生應於假期內實行調查案(函各省教育會)
一三 致南洋各埠華橋教育總會函
一四 致書業商會日報公會及各報館函
一五 電請解決內爭案(電黎宋卿馮華甫兩先生請轉北京廣州各當局)
一六 第五次全國教育會聯合會提案方針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附 (一)提倡職業教育意見書
附 (二)研究「言文接近」方法意見書
庚 第五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八年
一 請裁兵興學案(陳南北當局)
二 請廢止教育宗旨宣布教育本義案(陳教育部)
三 改革女學制度案(陳教育部)
四 改進學校體育案(陳教育部)
五 推行義務教育案(陳教育部)
六 中等以下教育宜注重工藝案(陳教育部)
七 各省區設立教育行政人員講習會案(陳教育部)
八 請速設國立陝西高等師範學校案(陳教育部)
九 請設國立學術研究會案(陳教育部)
附節抄萬國聯合學士院代表會議事略
一○ 請分區籌設國立農業專門學校案(陳教育部)
一一 各特別區應設專管教育機關案(陳教育部)
一二 請變通規程選派女子留學案(陳教育部)
一三 請修正教育會規程第八條丙項案(陳教育部)
一四 請簡任教育廳長不必限定他省人案(陳教育部)
一五 蒙藏教育應注重國語案(陳教育部)
一六 推行國語以期言文一致案(陳教育部並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七 組織體育委員會案(陳教育部並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八 革新學校教育方法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九 退還庚子賠款專辦教育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 推廣童子軍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一 中小學校教科書應即改編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二 編訂公民教材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三 教育會應聯絡農工商會以期教育實業並進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四 普通教育應注重職業科目及實施方法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五 改良戲劇以重社會教育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六 調查中小學校畢業學生狀況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七 失學人民補習教育辦法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附(一) 山西國民教育補習學校規程
(二) 山西學習注音字母順序
二八 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聯合會提案方針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九 為湖南省教育會改選違法致中央電
附 改革師範教育議案(浙江省教育會提議)
部批
辛 第六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九年
一 請從速恢復地方自治以固教育根本案(陳國務院內務部教育部)
二 小學教員不宜停止被選舉權案(陳內務部教育部)
三 請速設各特別區教育廳案(陳教育部)
四 推廣蒙養園案(陳教育部)
五 促進男女同學以推廣女子教育案(陳教育部)
六 教育經費獨立案(陳教育部)
七 各省區教育行政機關聯合本省區教育會組織評議會以謀教育進行案(陳教育部)
八 請設國立體育學校案(陳教育部)
九 請修改學校及教育團體公文書式案(陳教育部)
一○ 請修改選派留學生條例並增定各區留學專類案(陳教育部)
一一 任用校長應注重相當資格案(陳教育部)
一二 請速增設國立大學案(陳教育部)
一三 請定北京音為國音並頒國音字典案(陳教育部)
一四 請修正學校學年學期及休業日規則程案(陳教育部)
一五 民治教育設施標準案(陳教育部並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六 改革學制系統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七 學生自治綱要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八 省區教育會應提倡設立兒童研究會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一九 促進本會議決案件實行案( 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 提倡小圖書館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一 教材要目案(函各省區教育會)
二二 電請廢督裁兵以節餉興學案
二三 電請政府實行法治案
二四 通電各省區實行法治案
壬 第七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十年
一 學制系統草案
二 組織客觀測驗方法研究會案
三 推行小學校設計教學法案
四 暫行限制課本採用名詞及度量衡案
五 編輯地理教科書應將本國流域改為四大流域案
六 擬訂兒童發育標準案
七 倡辦職工教育案
八 將年來國恥事項插入國民學校三四年級教材案
九 改革地方教育行政制度案
一○ 增加小學教員薪俸案
一一 學校經濟公開案
一二 促進教育經費實行獨立案
一三 將世界語一科正式加入師範學校課程案
一四 以停付德俄賠款撥為教育專款案
附列德俄賠款額及指抵內國公債情形
一五 援助華橋教育案
附錄原案
癸 第八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十一年
一 各省區教育行政機關宜添聘中學各科教授臨時輔導專員案
二 中等學校學生在學時期限制結婚案
三 二重學年制案
四 建設蒙藏回教育案
五 推廣社會教育案
六 實行教育經費獨立案
七 推行中等學校學生理科實驗案
八 籌集義務教育經費
子 第九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十二年
一 新制中學及師範學校宜研究試行道爾頓制案
二 推行教育心理測驗案
三 扶助無力就學之優良學生使得受均等教育案
四 各省區宜組織教育經費籌集委員會案
五 推廣童子軍教育案
六 改革童子軍建議案
七 呈請教育部並函達各省區搜集古籍以保存國粹案
八 提倡科學教育案
九 請各省區切實推行國語促成語言統一案
一○ 請各省區教育實業官廳積極提倡職業教育並確定計畫指撥專款組設全省區總機關案
一一 促進全國義務教育計畫案
一二 學校圖書館之圖書購置費應於預算案內列為專項不得挪用案
一三 優待學校教員辦法案
一四 請各省區推行平民教育案
一五 擬組織學業成績考試委員會案
附 學業成績考試委員會辦法
一六 改進與賽遠東運動會之辦法案
一七 各省區應規定校長資格案
一八 實施社會教育辦法案
一九 分別調查小學教材以資編訂案
二○ 請慎重編審中小學教材科書案
二一 提倡設立公共圖書館與巡迴文庫案
二二 各學校宜利用星期日令學生為有益身心之修養案
二三 中等學校宜減少假期以利學生學業並宜將寒暑假期酌量併合以利教員研究案
二四 創設國立高等教育圖書編譯館案
二五 西北各省宜速設大學案
二六 函請國語統一籌備會從速編定國語詞典及國語會話範本案
二七 本會應加入萬國教育會聯合會案
二八 對於各國退還庚子賠款問題之進行方法案
附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退還庚子賠款事宜委員會組織大綱
二九 增進本聯合會效能案
三○ 續組委員會草擬師範及職業科課程標準案
丑 第十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十四年
一 請教育部嚴定大學設立標準案
二 催促各省區實施義務教育案
三 催促各省區按照上屆議決成案組織全省區職業教育總管機關案
四 催促教育部將扶助無力就學之優良學生使得受均等教育案通令遵行案
五 催促各省區實行學校造林以謀殖學校基金案
六 國立專門以上學校招生宜酌定各省區名額建議案
七 取締外人在國內辦理教育事業案
八 初級中學外國語應列為選修科案
九 小學校應切實設施休閒教育案
一○ 利用寒暑假期補授缺課案
一一 女子學校應斟酌地方情形速加課職業科以增進生活能力案
一二 各省區宜酌加省縣視學名額案
一三 各校女生宜依章一律着用制服案
一四 女子教育應特別注重家事實習案
一五 督促師範畢業生實行服務辦法案
一六 促進農村教育案
一七 實業學校宜與當地實業界切實聯絡以利進行案
一八 各省區應酌設社會教育專管機關案
一九 職業學校宜注重實習案
二○ 各省區宜斟酌地方需要設小學職業教員養成所案
二一 學校內不得傳布宗教案
二二 請教育部從速頒布關於初等教育及中等教育各學校法令案
二三 中等以上各學校升級留級應以學科為單位案
二四 師範學校各科教員宜注重本科教學法以期增進畢業生之教學效能案
二五 請將中小學師範職業課程標準草案送部採用案
二六 中小學校應加重訓育案
二七 中等學校宜採用彈性升級考試方法以宏造就而勵自動教育案
二八 請籌備參列世界教育聯合會案
二九 促進歷屆議決案件實行案
三○ 請提倡世界懇親日案
三一 改革教科書審定製度案
三二 否認所謂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案
三三 變通報告辦法以便交換知識藉策進行案
三四 鄉村小學校宜注重農事實習案
三五 追加增進本聯合會效能案第四條
三六 請教育部改組科學名詞審查會案
三七 請求美國優待我國留學生案
三八 庚款分配標準及董事會組織原則案
三九 請向教育部建議定四川為大學區案
四○ 修改教育會會員資格案
四一 請各省當局籌劃留學生經費案
四二 各省區宜組織教育委員會案
附 省區教育委員會組織法
四三 男女合教之中小學應注意性別施教案
四四 促進各省區中小學校自然科學教育案
寅 第十一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大會議決案民國十五年
一 今後教育宜注意民族主義案(廣東省教育會提)
二 請設立全國生物調查所調查全國動植物分布區系編為中國動植物圖志以促進科學教育案(湖南省教育會提)
三 催促各省區實行教育經費獨立案(吉林省教育會提)
四 請各省區教育行政官廳設法收容教會學校師生案
五 請政府加印四庫全書甲種分配各省區公立圖書館案
六 平民教育應於千字課本外添編補習讀本案
七 中等以上學校應組織消費合作社案(廣東省教育會提)
八 請政府通令各省區責成各師範學校協助推廣義務教育案(山西省教育會提)
九 實行義務教育應規定籌款辦法案
一○ 請教育部廢止修正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條例案(京兆教育會提)
一一 請各省區教育行政機關通令各教育機關注重教育統計案
一二 學校應注重軍事訓練案
一三 請設國立科學研究所及各省縣立研究所以促進科學教育案
一四 組織國內外教育考察團並確定經費案
一五 催促各教育機關實施歷屆聯會議決案
一六 倡辦家庭工業傳習所案
一七 請教育部明定中醫課程並列入醫學規程案
一八 學校體育應特別注重國技案
一九 否認教育部議訂各省教育廳長迴避本籍案
二○ 請組織中等以上學校考試委員會案
二一 催促實施社會教育案
二二 推廣通俗教育講演案
二三 擬定平民教育辦法並催促實施案
二四 推廣青海教育以期開化民智案
二五 請政府速於西北邊疆要區實行興辦墾牧礦產教育案
二六 設立南洋華僑大學案
二七 凡國立省立中等以上學校應特設華僑學生名額案
二八 請教育部組設華僑教育委員會案
二九 修改庚款董事會組織原則並規定協爭庚款辦法案
三○ 請各省區教育會組織教育政策研究會案
三一 實行第六屆推廣蒙養園案
卯 全國師範學校校長會議議決案民國四年
一 國民人格與生活教育,最為重要,師範教育,即所以陶鑄國民,宜以此二者為中心,不得有所偏倚,欲達此旨,應行若何方法案。
二 師範教育之責任,在本校者半,在附屬小學者亦半,必附屬小學,確有模範之價值,而後教生練習,方能獲宜,附屬小學臻於模範之地,當如何規畫進行案。
三 師範教科,國文宜重。惟國民適用之文字,與高等文學異趣,欲置國文於科學的基礎之上,教材當如何選擇案。
四 師範學校,關於畢業生已任教員者,欲隨時稽其成績,並斬增益其學力,當用何法案。
五 對於現行師範規程有無修改之主張案
六 關於整頓全國師範教育意見書審查報告
七 審查籌擬師範教育進行方法案報告書
八 審查秦榮章請議案
九 變通學年學期及休業日期規程案
一○ 女子師範特別注意之事項及進行意見案
辰 全國教育行政會議議決案民國五年
一 推廣國民學校辦法諮詢案
二 檢定小學教員辦法諮詢案
三 小學教員俸給諮詢案
四 各地方孔廟存附設社會教育機關辦法諮詢案
附 意見書
五 關於勸學所之設置及其權限案
附 意見書
六 厘定視學制度案
附 意見書
七 承墾官荒以充教育基金案
附 黑龍江學田概略
八 蒙民教育暫行辦法案
九 新疆教育暫行特別辦法案
一○ 請根據地方習慣改一學年為兩學期並仍用春季始業案
一一 請規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案
一二 請限制中等學校招生資格案
一三 對於中小學教科及教科書建議案
一四 學校事務宜分掌案
一五 規定假期作業方法以資利用而圖補救案
一六 整頓社會教育首宜改良戲曲以收速效案
已 全國實業學校校長會議議決案民國六年
一 實業學校普通學科與實業學科聯絡之方法案
二 實業學校體察各地方狀況及應時勢需要之點案
三 實業學校應注意管理訓練養成學生樂就實業界職務之習慣案
四 實業學校宜注重實習使學生確能施諸實用之辦法案
五 實業學校應與實業界聯絡俾畢業生得有相當之職業案
六 實業學校教員目前應依何法造就之案
七 實業學校應互相聯絡調查教材以求切合地方情形案
八 注重實業補習學校以增進國民之生活能力案
九 擴充甲乙種實業學校校數案
一○ 振興實業學校辦法案
一一 確定實業學校經費案
一二 強迫藝徒職工補習教育辦法案
一三 請提出工會法交國會通過公布案
一四 推廣商業學校暫行辦法案
一五 省會商埠及商業繁昌之縣高等小學宜將商業一科特別注重案
一六 請籌設水產專門學校案
一七 沿海及多河湖各省小學應加添水產科目案
一八 優待實業學校教職員辦法案
一九 甘肅應設呢革工廠及學校案
二○ 上海宜設國立商業專門學校案
二一 邊省急宜籌辦國立墾殖學校案
二二 實業教育行政宜酌用實業人才案
二三 自治款項應酌提興辦實業教育案
二四 偏僻省分實業學校學生膳宿制服等費由公家支給案
二五 乙種以上實業學校於性質相近科目之支配宜用連貫教授法案
二六 教育廳參用實業人才並擴充實業教育經費案
二七 實業學校應比照美制增添事務主任俾專責成以利進行案
二八 請暫免實業學校學費以廣作育人才案
二九 請通令各省廣示勸告以開民智而倡實業案
三○ 請推廣商校並擇尤見習辦法案
三一 實業學校畢業生之消納及獎勵方法案
三二 各省區宜設實業學校製品陳列所以資比較而促進步案
三三 請規定工業學校附帶營業規程並由各省公署撥給營業基金案
三四 實業學校宜注重自營案
三五 蕪湖商埠應設商業專門或甲種商業學校案
三六 請訂定或審定譯文編為實業術語華洋文對照表令行全國一律通用案
三七 甲乙種實業學校宜由部劃定區域分年推行建設案
三八 請由國庫酌量補助實業學校經費案
三九 東三省實業學校學生膳費請改由省款支給案
四○ 福建省應設商業專門學校案
午 全國高等師範學校校長會議議決案民國七年
一 高等師範學校招考學生各省選送名額應如何分配案
二 高等師範及附屬學校管理教授訓練各端應如何聯絡研究案
三 分派畢業學生服務辦法案
四 高等師範校長或主任教員視察附近省區教育狀況辦法案
五 高等師範學校規定體育試驗議決案
六 高等師範附設國語講習科議決案
未 全國專門以上學校校長會議議決案民國七年
一 現行大學規程及專門學校各種規程有無應行修改之處案(教育部交議)
二 專門以上各校學科教授與實習貫通之法案(教育部交議)
三 專門以上各學校科視地方之需要有無應增應減情形案(教育部交議)
四 大學應如何注重學理之研求使學生確能潛心研究案(教育部交議)
五 獎勵大學本科畢業生入大學研究之方法案(教育部交議)
六 專門以上各校應如何注重實習使學生所學確能施諸實用案(教育部交議)
七 大學各科學額應否視需要與否而酌加分配案(教育部交議)
八 已成立之各大學其所設各學門應如何使適合需要不涉重複案(教育部交議)
九 轉學辦法應否停止案(教育部交議)
一○ 專門學校附設甲種之學科應否與專門學科相聯絡案(教育部交議)
一一 大學及專門學校本科用外國文課本及用外國語講授應否一律廢除或設法減少案(教育部交議)
一二 專門以上學校應如何注重管理訓練養成學生高尚之人格案(教育部交議)
一三 提倡學生競技旅行及講演方法案(教育部交議)
一四 培養教授及優待方法案(教育部交議)
一五 專門以上學校聘用兼任教員應否酌加限制案(教育部交議)
一六 專門以上學校酌派教員出洋留學研究問題案(教育部交議)
一七 專門以上學校畢業生處置方法案(教育部交議)
一八 外國語專門學校俄法德日各語學科應否一律設置通科案(教育部交議)
一九 中學畢業同等學力試驗應如何舉行案(教育部交議)
二○ 專門以上學校招生對於中學畢業升學各生常有供求不相應之事應如何統籌兼顧謀調劑之方案(教育部交議)
二一 修正專門以上學校各種規程案(北京法政農業工業醫學四校建議)
二二 請修學旅行津貼學費案(外交部俄文專修館建議)
二三 專門以上學校附設專修科案(福建公立工業專門學校建議)
二四 高等學會及博士學位案(國立北京大學建議)
二五 大學增設美術科案(國立北京大學建議)
二六 法科大學專設法律門其政治學經濟學各門併入文理科案(國立北京大學建議)
二七 醫學專門學校畢業試驗規程案(北京江蘇浙江醫學專門學校建議)
二八 醫科藥科專門學校畢業生稱號案(北京江蘇浙江醫學專門學校建議)
二九 附設病院編制及薪俸案(北京江蘇浙江醫學專門學校建議)
三○ 人材教育所應取之方針及改進之辦法案(全國水利局河海工程專門學校建議)
三一 修改外國語專門學校科目案(湖北公立外國語專門學校建議)
三二 商業專門校宜應時勢之需要採取適宜教材案(山西公立商業專門學校建議)
三三 專門學校暫設補習科案(私立中央法政專門學校建議)
三四 修改法政專門學校規程案(私立中央法政專門學校建議)
三五 法政教育宜力謀普及案(湖南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建議)
三六 請將中國固有武術加入專門學科案(山東公立農工商法四校建議)
三七 請獎勵專門學校本科畢業生案(私立中央法政專門學校建議)
三八 畢業證書請免送部審核案(福建公立工業專門學校建議)
三九 法政專門學校應附設自治研究科及財政講習科案(湖南公法安徽公法直隸公法私立達材法政湖南群治法政等校建議)
四○ 法政專門學校應規定必設研究科案(湖南安徽直隸等公法湖南達材及群治私法等校建議)
四一 法律本科應增設法院編制法經濟本科應增國際金融論為正科案(湖南安徽直隸等公法湖南私立達材及群治法政等校建議)
四二 選科科目既經選定非經試驗及格不得畢業案(湖南公法安徽公法直隸公法湖南私立達材法政湖南私立群治法政等校建議)
四三 請速籌設造兵造船二門於國立大學工科內案(浙江公立法政專校建議)
四四 請速籌設商船專門學校案(浙江公法專校建議)
四五 請推廣商業專門學校組織案(國立武昌及私立新華商業專門學校建議)
四六 請定商業專門學校學生實習方法案(國立武昌及私立新華商業專門學校建議)
四七 私立專門學校教員出洋留學公費請由公家支給案(浙江私立廣濟醫學江蘇南通紡織專門學校建議)
申 全國中學校校長會議議決案民國八年
一 現行中學科目有無增減及變通講授次序之必要案(教育總長交議)
二 中學畢業學生有志願升學者有從事職業者教授上有無雙方並願之法案(教育總長交議)
三 中學校應如何改良教材配置分量俾上與專門各校下與高等小學均能銜接案(教育總長交議)
四 本部調閱專門學校新生入學試捲髮見中學校畢業生國文數學外國語各科成績均欠優良教授上應如何注意以求程度之增進案(教育總長交議)
五 理化學之應用至歐戰而益顯著吾國中學校理科教育欲應時代之趨勢喚起學生研究興味教授上應如何籌改進之法案(教育總長交議)
六 中學校學生體育應如何從生理衛生上體察施行規律的訓練並應如何訂定運動標準以收實行鍛煉之效案(教育總長交議)
七 中學校應如何注意管理訓練養成學生為社會中堅之人物案(教育總長交議)
八 擬請全國中學校一律添習武術案(山東會員郭葆珍建議)
九 請令各高等專門學校及大學校變通招考新生辦法並宣布招生程度以資預備而宏造就案(南京高師附中陸規亮建議)
一○ 請教育部對於審定中學教科書應特別審慎案(武昌高師附中薛德煜建議)
一一 延長中學修業年限案(山西會員陳登甲建議)
一二 請確定中學教育宗旨案(奉天會員李樹滋建議)
一三 陳請劃一科學名詞案(京師會員許洪綬閻翰升建議)
一四 女子中學校課程宜詳定標準呈請教育部採擇施行案(北京女師附中歐陽曉瀾建議)
一五 女子中學校已設立者宜充實內容未立者宜擴充校數案(北京女師附中歐陽曉瀾建議)
一六 擴充女子小學設立女子高等師範及女子大學案(北京女師附中歐陽曉瀾建議)
一七 凡女子研究科學著作宏富確有心得者或辦學多年任事熱心卓著成效者請特設獎學金以示鼓勵案(北京女師附中歐陽曉瀾建議)
一八 女子中學校家事一科應注重實習案(北京女師附中歐陽曉瀾建議)
一九 女子中學校應附設簡易職業科並須擴充女子職業案(北京女師附中歐陽曉瀾建議)
二○ 嚴訂中學生入學升級畢業辦法案(河南會員張福星吉林會員黃保極直隸會員劉鵾書湖南會員彭國鈞建議)
二一 請部編修身課本以崇德育案(湖北會員帥培寅李熙建議)
二二 請派中學教員赴各處考察中學教育案(廣東會員何劍吳建議)
二三 中學校習外國語擬請不規定以英語為主案(京師會員閻翰升直隸會員劉鵾書等建議)
二四 請組織中學校聯合會案(廣東會員何劍吳建議)
二五 請定體育成績考查規程案(湖南會員彭國鈞建議)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民國25[1936]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圖書)
館藏信息
InfoField
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中心 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中心
主題
InfoField
教育會議
中圖分類
InfoField
G529.6
拼音題名
InfoField
li jie jiao yu hui yi yi jue an hui bian
載體形態
InfoField
[6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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