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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戴渭清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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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最新公文程式全書
Publisher
中央書店[發行者]
Description

目錄
第一編 公文總說
一 公文的意義
1 公文定義
2 公文程式
二 公文的革新
1 形式方面
2 內容方面
三 公文的做法
1 擬稿前的預備
2 擬稿前的要件
四 公文的辦理
1 辦理時的手續
2 辦理後的處置
五 公文的用語
1 上行文用語簡表
2 平行文用語簡表
3 下行文用語簡表
第二編 呈文
(甲) 呈文做法
一 呈文的款式
二 呈文的用語
(乙) 呈文舉例
寧垣各團體呈江蘇財政委員會——呈請維持金融
江蘇水警政治部主任黃啟元呈江蘇省政府——條陳改革水警意見
南洋附屬中小學生家屬呈交通部——呈請續辦南大附校
泰縣陳元鑄呈江蘇省政府——請為乃兄建祠修墓
上海租界納稅華人會呈江蘇省政府——陳明變更組織請予備案
東路軍總指揮部副官處呈白總指揮——請獎給匾額
上海工統會呈警備司令部政訓部——呈復三公司請求恢復星期營業情形
軍事特派員章傑呈蔣總司令——條陳寧垣要政
寶山殷行鄉董朱家俊呈寶山縣長——呈請辭職
上海閘北商號呈中央政治會議——請加委滬北工巡捐局王局長
上海特別市公安局呈市政府——呈報愛國捐設處辦事日期
上海煙草工會五分會呈江蘇交涉公署——請向英美煙廠嚴重交涉挽回工人利益
上海工統會呈上海警備司令部——呈報解散兩工會
上海工統會呈二路總指揮部政訓部——請指示解決藥業糾紛辦法
浙江省中等以上學校教職員聯合會呈省政府——請求解決聘約及薪修問題
浙江省中等以上學校教職員聯合會呈省政府——催促批覆呈請事件
上海縣長邵樹華呈江蘇兼上海財政委員會——請取消染缸稅
上海律師公會會長呈國民政府——呈報停會及非法改組織
上海工統會呈東路軍政治部——解釋工會組織
上海九畝地商民保衛團呈周鳳岐軍長——陳明分扎緣由
招商局股東張一鵬呈交通部——陳明股東會議實情
東方銀公司債權團呈外交部——請將外籍舞弊人員置之於法
北京各界代表李晨呈中央執行委員會——請原迅速北伐
上海房租協助北伐軍餉委員會呈中央政治會議——呈請核准擬定條例
國立政大學生呈中央教育委員會——請敦促接辦人速籌開學
上海煙草工會第五分會呈國民政府——請救濟英美煙廠失業工人
浙江人蔣尊簋等呈中央黨部——呈請肅清黨籍
上海特別市小學教師聯合會呈政治會議上海臨時分會——呈請備案
國民黨員徐春榮等呈國民政府——建議紙煙收歸國賣
上海特別市房客總聯合會呈本埠各機關——呈請立案
上海商民協會呈中央政治分會——陳述工商劃分標準
東路航空司令劉沛泉呈白前敵總指揮——請抗議英飛機自由飛航
浙江漁會八幫漁商代表呈白前敵總指揮——呈請發還漁會財產
中央監察委員吳敬恆呈中央監察委員會——舉發共產黨逆謀
南京市商民協會呈江蘇省政府——請在仲裁會議席上注意三事
浙江省黨部改組委員會呈政治會議浙江分會——呈請撤回浙江省最近政綱
上海商民協會呈戒嚴司令部——呈報籌備慶祝大會經過請予核准
衛生局呈上海臨時政治分會——呈請增設委員會
上海東南區商民呈淞滬公安局——請嚴緝盜匪
上海一區分署長呈淞滬公安局——呈送拐犯
滬南六路房客聯合會呈蔣總司令——建議房租捐充北伐費
浙江宣傳委員會呈省黨部——請嚴究捲逃科長
江蘇省議員朱紹文呈南京公安局長——被逮辯訴
上海總工會呈二師司令部——解送女犯請求辦法
開平縣長呈廣東省政府委員會——陳明改組縣政府妨礙情形
典獄官呈縣政府——請派員管理軍事犯
上海地方款產管理處呈縣公署——請繼續帶徵清鄉經費
廣東農工廳長呈國民政府——陳明農工團體對於行政官廳行文程式
廣東農工廳長呈省政府——請示農工團體有越軌行動應如何辦理
廣東農工廳長呈省政府——轉請制定勞動法頒布
廣東農工廳長呈省政府——為規定農工團體註冊表式
廣東農工廳長呈各上級官廳——呈報接印視事日期
調查絲蘭特派員呈蔣總司令——請飭屬保護育蠶
公民秦志康等呈請上海政治分會——控訴上海押當重利盤剝
煉鋼廠籌備處長胡庶華呈龍華總指揮部——呈請核示廠務
廣舞台經理呈東路軍總指揮部——請求出保護
上海商聯會呈東路軍總指揮部——呈請弭盜
閘北商界聯合會呈二十六軍周軍長——請求派兵防盜
上海商總聯合會呈政治會議上海分會——陳明改組請予備案
江浙皖絲蘭總公所呈蔣總司令——請飭軍警保護江蘇繭商銀貨
絲蘭總公所呈蔣總司令——呈請保護浙省蘭市
公利運鑒棧呈山東監運使——呈訴監商爭執監岸
絲蘭總公所呈蔣總司令及財政廳——簽請取消雜捐
紗廠聯合會呈國民政府——呈請維護廠商
商民後援會呈上海政治分會——舉行第二次代表大會請予備案
商民協會呈上海政治分會——請轉飭統一工會釋放參業夥友
杭屬工人運動特派員呈省黨部工人部——請救濟失業工人
上海總商會呈中央執行委員會——請修正工商標準
上海商聯合會呈中央執委會——解釋商店店員請鑒核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呈蔣總司令——請轉飭得力軍隊暫勿他調
曲溪鄉難民黃有與等呈蔣總司令——兵匪交患懇請解救
荷屬華僑代表呈中央執行委員會——簽請修改中荷條約
浦東保安局呈上海市政廳——請求交涉撤退外兵
淞滬警察三區分署呈廳長——呈報美水手兵持刀傷人
同濟大學德教員代表培倫子呈國民政府——瀝陳近狀懇請救濟
南京師範畢業同志會呈南京公安局——推定執行委員呈請立案
上海第二師範附屬小學呈上海市黨部——陳明接收校務
教育行政委員會呈中央政治委員會——呈覆審查法官學校
教育行政行政委員會呈中央政治委員會——呈覆審查課吏館
法官學校學生代表呈教育行政委員會——懇請維持學校
公醫校董函呈政治委員會——請求發還校院自辦
教育行政委員會呈國民政府——呈覆審查公醫校院
教育行政委員會呈國民政府——籌議組織教科書編審委員會
孫文學校籌備委員會呈教育行委員會——創辦學校請予立案
孫文主義學會呈國民政府——請撥款津貼孫文學校
教育行政委員會呈復國民政府——選議孫文學校津貼暫從緩議
教育行政委員會呈國民政府——嶺南大學被革學生請示辦法
教育行政委員會呈國民政府——呈覆審核軍人勞工加授國語案
教育行政委員會呈國民政府-呈複查議北京中山公學備案及補助
廣東教育廳呈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呈報日本處理中國預科留學生辦法
廣東教育廳呈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呈複查核留日學生匯款辦法
留法補助半費學生會呈國民政府——懇請維護留法學款
教育行政委員會呈國民政府——訂定教職員勤務獎勵規程請鑒核公布
教育行政委員會呈國民政府——迫加年度預算請察核存轉
江蘇教育廳呈中央政治會議——請予救濟蘇省教育
寧波市教育局長呈市政府——請轉知鄞縣公署抄發自治附捐冊
國光影片公司呈總司令部政治部——陳明設立劇社意見
南匯城區教育協會呈南匯縣公署——請撤查假名控告
商民倪鴻章呈上海地審廳——控告陸士進拆梢奪妻
律師公會呈上海政治分會——呈復春季改選手續
律師公會委員會呈江蘇司法廳——建議接收改組上海會審公廨
律師公會委員會江蘇司法廳——建議先設國家律師在租界法院代表政府
國民革命軍蔣總司令呈國民政府——呈請優卹何嘉祿
國民革命蔣總司令呈國民政府——呈請表揚矜卹故軍長畢庶泟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政治部正副主任呈國民政府——呈報就職
第三編 咨文
(甲) 咨文做法
一 咨文的款式
二 咨文的用語
(乙) 咨文舉例
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咨國民政府——請公布中央法制委員會組織條例
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咨國民政府——請任命中央法制委員
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咨國民政府——請公布國庫券條例
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咨國民政府——請任命上海市長
中央監察委員會咨中央執行委員會——請著手清黨
江蘇財政廳咨各財政機關——請查明每月提解款數
江蘇民政廳長咨各機關——通知就職日期
廣東省政府咨國民政府財政部——查禁花會
廣東省政府咨監察院——復知控告官吏手續已飭屬遵照
廣東省政府咨財政部——取銷加二補水並整理毫銀
廣東省政府咨國民政府財政部——請核發護送農品護照
廣東農工廳咨民政廳——請將工會立案各卷借交保管
上海貨物稅務公所咨軍警各機關——請派軍警保護蘭稅
廣東省政府咨總司令部政治部——請轉飭查辦壓迫農民運動
教育行政委員會咨司法行政委員會——請查明課吏館及法官學校應否續辦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咨國民政府外交部——請提抗議
第四編 公函
(甲) 公函做法
一 公函的款式
二 公函的用語
(乙) 公函舉例
蔣總司令致上海特別市臨時政府——請暫停辦公
上海總商會致各入會團體——徵求編訂商會法意見
上海政治分會致宣傳委員會各委員——函知宣傳會成立日期
東路軍總指揮部致交涉公署——請向外團交涉劫械
郭交涉員致領袖總領事——請飭捕房勿搜查證章符號
上海錢業公會致各同業——通告議決事項
上海總商會致各會員——通知選舉日期
上海商民協會致各商業團體——發起慶祝關稅自主
上海商民協會復華商紗廠聯合會——允為援助
上海商民協會致各區各業各分會——取締購用日紙
白總指揮致特派江蘇交涉公署——請通知各國領事外輸黑夜不得入口
上海警備司令部復特別清黨委員會——楊心正並非土豪
外交部長伍朝樞復上海總商會——函知已在進行交涉
上海特別市清黨委員會致海軍總司令部——請防範蘇俄派來共黨
上海工統會復商民協會—陳述藥業糾紛案始末
中央政府會議復上海中華國民拒毒會——西復禁煙議決案全文
江蘇農民協會籌備委員會致各縣縣長——請照撥縣農民協會籌備經費
上海總商會致入會各團體——請擔任借款
江蘇二帥附小復附小聯合會理事部——表示願為後盾
江蘇二帥附小致教廳張廳長——反對縮滅附小計劃
郭交涉員復白總指揮——查復連附被英兵拘禁事件
寶山縣第五區教育委員刁浩春復市立各校——函知卸職
郭交涉員復納稅華人會——允為再提抗議
江蘇財政廳致上海南北市三商會——函達財部指令
上海總商會致入會各團體——函知採用分業選舉
江蘇交涉公署復奚亞夫律師——報告交涉經過
奚亞夫律師復江蘇交涉公署—條陳交涉善後方法
上海租界納稅華人會致江蘇財政委員會——請懲戒山東銀行
上海旅館聯合會致納稅華人會——請轉懇交涉使早日解決加捐問題
上海中華國貨維持會致市政府——請提倡國貨
上海租界納稅華人會致特派江蘇交涉員——請速解決加稅問題
外交委員會致中央執行委會宣傅部——請糾正排外陰謀
上海商民協會致各業公所公會代表——催促組織業會
上海總商會復杭州造幣廠——西復化驗新幣結果
上海估衣業商民協會致市黨部商民部——預防店員糾粉
虞洽卿致上海特別市臨時市政府——辭市政府委員
上海紅萬字會復江寧交涉公署——報告護送外僑經過
江蘇兼上海財政委員會復各路商界總聯合會——為勸募庫券事件
郭交涉員致駐滬英總領事——抗議英艦向圌台開炮
總司令部特務處致交涉公署——請交涉火炬大會
全國煙酒事務署捲菸稅務總局復上海總商會——聲明不發還扣煙原因
白總指揮致郭交涉員——請交涉北四川路事件
江蘇兼上海財政委員會致上海三商會—請撥付警廳借款
總司令部政治部駐滬主任殷汝耕致白總指揮——函知就職日期
上海建設討論會致各會員——函知成立大會日期
上海縣商會致各業各商未繳稅款各代表——催繳認稅
國民政府副官長黃惠龍致孫中山夫人——勸及早脫離武漢
國民政府副官長黃惠龍致孫哲生——勸幡然醒悟速行引退
張靜江致汪精衛——表示拔出政潮以盡餘年
上海縣實業局致各市鄉農會——請認定植樹株數
江蘇印花稅處致上海縣商會——限期換貼國民政府印花
江蘇印花稅處致上海公私各機關——通知貨物發票須貼用印花
財政委員會致上海三商會——勸認庫券
上海縣商會致未出席各業商代表——催繳庫券款銀
銀行公會致北京滙豐銀行——質問大班不付存款
閘北商會致滬上各團體——轉知呈請撤銷工巡捐局復文
上海市黨部致各團體——函知組織房捐助北伐軍餉會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復省黨部——西復已飭令嚴緝麥湘南
上海各路商會致商總聯合會——請促上海市長就職
上海房客聯合會致政治分會——陳明房租助餉徵收辦法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致江蘇省政府——報告委任行政人員
江海關監督致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請飭究包庇私煙
上海市黨部復商民協會——函知准予派員指導
中華商業協會等致上海市黨部——請求積極提倡國貨
上海商民協會致市黨部——陳明橫遭工統會幹涉
上海土布工會致東路軍總指揮部——請求國旗原料改用中國布
浚浦總工程師致順直水利會長熊秉三——要求假期內照給例費
廣東省政府致省農民協會——知照拿辦不法農軍
廣東省政府致農工行政人員講習所——請籌講習所畢業生出處
廣東農工廳致省港罷工委員會——轉請釋放擅捕工人
廣東農工廳致廣州市公安局——據手車夫工會請飭嚴究煽惑
廣東農工廳分致省市黨部——請指導醫料涼菓工會合併組織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請制止工會鬥毆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請制止制茶工會糾眾尋毆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據菜欄職工會呈請飭警拘凶起擄
廣東農工廳復石龍市政籌備處——函復解散石龍同德工會支部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請轉令海員工會交還封借鋪屋
廣東農工廳致復鸛山縣黨部——述明各總工人組會手續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請隨時制止各工會爭鬥
廣東農工廳致江門市政廳——請飭布疋裁剪工會股東不得充任職員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轉請制止同德工會糾眾尋毆
廣東農工廳致勞工糾紛調查委員會——請解決機器工會抽收焉力捐案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請保護歇業報館
廣東農工廳致佛山市政廳——不准糖面總工會在佛出設立分會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請保護茶居工人復工
廣東農工廳復公安局——請解散人方車工會
廣東農工廳致汕頭市黨部孰委會——說明工會立案之規定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請制止京果海味總工會滋擾
廣東農工廳致公安局——請制止工人搶奪瓜菜
廣東農工廳致廣九鐵路管理局——請飭文業工會撤銷籌備事項
廣東農工廳致市黨部工人部——請勸導菜欄工人
廣東農工廳致中央執委會海外部——據轉華僑工業研究社請求立案
廣東農工廳致市黨部工人部——請會同省黨部指導兩石業工會合併組織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致省港罷工委員會——函知已轉飭雇用罷工工友
廣東省政府致農工行政人員講習所——函復已飭擬畢業生辦法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復省黨部農民部——函復已飭縣查報災情核辦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致省黨部執委會——函知已飭各機關通緝土豪吳柳江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復團務委員會——函復護送農產品已咨請財部查復
上海商民協會致中央執委會——請再審核工商標準
上海商民協會致中央執委會——再陳工商標準意見
國民政府致上海招商局——派員組織委員會清理局務
上海縣商會致錢業公會等各團體——徵求起草商會法意見
上海臨時法院致各律師——知照遞送書狀注意事項
上海臨時政治分會致律師公會——遵知派員接收籌備改組
愈慧殊律師致青浦縣縣長——陳述懲辦土豪劣紳意見
陳忠琛致律師致錢承緒律師——對於英兵強姦案意見
錢承緒律師復函——同前由
江蘇交涉員致駐滬英總領事——為英兵強姦華婦請從嚴懲辦
上海商民協會致郭交涉員——定期慶祝政府遷寧請轉知租界當局
江蘇交涉員英領事——函知解決交涉各案
江蘇交涉員復日總領事——抗議修理奉魯軍艦
廈門交涉員復外交後援會——函復交涉情形
錢承緒張得欽兩律師致報界——反對英兵強姦華婦判決無罪
廈門外交後援會致交涉員——請再向領事團嚴重抗議
上海總商會致英公使——為五州慘案紀念特進忠告
上海商聯會致郭交涉員——請向租界當局交涉拆除鐵絲網
上海建設討論會致郭交涉員——請察核對外交涉提案
江蘇交涉員致領袖領事——抗議增加房捐
上海商總聯會致租界斐總巡——請嚴查盜匪
上海新聞記者聯合會致英公使——表示華人希望
江蘇省教育會致各會員——函知組織保管委員會
江蘇省教育會致上海政治委員會——陳明會所被中小學聯合會接收
南匯肇南學校校董致教育局——請求撥款救濟
寧波市教育局致市政府——經費無着請求核議示遵
總司令政治部致上海各書局——審查發行黨義書籍
教育行政委員會致廣東農工廳——請調查嶺南大學工潮
教育行政委員會致廣東財政廳——轉請籌發留日學費
教育行政委員會致廣東財政廳——轉請核辦留法補助學費
教育行政委員會致中心縣第三區黨部——請飭更換高小校長
吳稚暉致陳德征——請勿通緝胡敦復
陳德征復吳稚暉——述明通緝胡敦復案
浦中學生會致會計師——為清查校中賬目
滬上各團體致蔣總司令——請求無許鈕惕生辭職
滬上各團體致鈕惕生——請勿萌退志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復省黨部執委會——遵議獎勵剿匪出力人員
上海市第五區二十四分黨部致戲劇界——請演劇助餉
第五編 訓令
(甲) 訓令做法
一 訓令的款式
二 訓令的用語
(乙) 訓令舉列
國民草命軍總司合部政治部令——令各軍師官努力完成北伐
中央監察委員會令——令各省各級黨部監察委員會注意黨務報告
中央監察委員會令——令各省各級黨部及附屬團體將宣傳印件隨時呈送查核
浙江省政府令——令各縣長注意清黨工作
上海芋公賣局令——令各分棧加認稅額
淞滬警察廳令——令各局署嚴防直魯軍秘密來滬
國民政府命——令蔣總司令努力全成北伐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勿封用米船
江蘇兼上海財政委員會令—令上海各商會告知職權
寶山縣警察所令——令知各分所改換縣警察所名稱
浙江省政府令——令各縣長嚴緝共產黨
淞滬警察廳令——令各局署禁止人民燃放火炮
浙江省務委員會令——令各縣查覆兵士占住教堂
江蘇建設廳令——令各縣協助籌備長途電話
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令——令浦中校主楊張氏准照所請辦理
中央執行委員會令——令東路軍政治部取銷孔韋虎通緝
江蘇財政廳令——令知各縣新舊案交代辦法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令——令白總指揮協助禁煙
中央執行委員會令——令知各級黨部關於特別黨部組織辦法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行政人員兼職不得兼薪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謹守銀行條例
國民政府令——令各機關長官參加國府成立二周紀念慶祝典禮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注意保護外僑
國民政府財政部令——令各機關知照接收江浙財政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協助警察執行職務
國民政府交通部令——令郵務總辦列報郵務長姓名
國民政府交通部令——令郵政局將各項存款改存中央銀行
國民革命軍何總指揮令——令各部隊軍用電話不得借用報線
國民革命軍蔣總司令令——令江蘇審判廳長改組司法機關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不得私扣車輛
東路軍總指揮部令——令各部屬勿誤解打倒帝國主義
江蘇省黨部令——令各縣市特派員勸禁纏足
上海縣公安局令——令各區公安分局協助清剿沙田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令——令各屬遵行徐州會議議案
國民政府交通部令——令招商局具復臨時股東會議情形
江蘇民政廳令——令各縣長禁止重利盤剝
國民政府財政部令——令知江海關監督定期裁厘加稅
國民政府財政部令——令知江海關監督雜持煙酒選單成案
江蘇財政廳令——令知各縣長嗣後畝稅專充農民銀行基金
江蘇財政廳令——令各縣長將田賦改兩為元
中央黨部組織部令——令各省黨部對於組織縣黨部須有嚴格限制
國民政府交通部令——令知鐵路局長取消免費乘車證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令——令各軍處長注意軍紀
浙江省清黨委員會令——令各縣黨部組織偵探隊
浙江省清黨委員會令——令各級黨部嚴密查察反動宣傳
淞滬警察廳令——令各局署保護僧寺財產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郵電檢查員關於中央文電一概改寄南京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政治部令——令知各縣長撤換政治監察員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協助清黨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知寶山縣長懲治土豪劣紳照法律手績處理
浙江省黨部婦女部令——令各縣指導員從速成立縣黨部婦女部
江蘇政務委員會令——令各縣對於集會結社不得遽行批准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通緝拐逃官兵
政治會議上海分會令——令總商會會長會董一體解職並尅日辦理移交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知各部隊政治部工作範圍
江蘇財政廳令——令各縣局所停用漢口中央銀行紙幣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通緝土豪劣紳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停用漢口中央銀行紙幣
江蘇司法廳令——令各縣長嚴杜人民虛偽告發
浙江財政委員會令——加委各屬保管庫主任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令——令各市縣長擬定行政革新計劃呈報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令——委任市政籌備員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令——飭公安局長改良拘留所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令——飭民政廳長核復縣長辭職情形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令——令郵務工人不得罷工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令——令農工廳長曉諭工人復工
廣東省政府委員會令——飭各縣市長解放奴婢
南京國民政府令——令七十五縣縣長保護寺產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令——令知兼職人員不得兼薪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通緝江董琴
祟明縣暑令——令各校實施黨化教育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令——令東路前敵總指揮保護外僑及教會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保護教堂教士
國民革命總司令部令——令東路軍前敵總指揮勿干涉省委縣長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不得擅自借款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各部隊嚴查包庇私煙
政治會議上海分會令——令上海臨時法院緝拏傅宗耀
淞滬公安局令——令各區分局調查軍事機關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淞滬警察廳長制止車夫罷工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令——令駐在聖心女校之軍隊速行遷出
國民革命軍二十六軍令——令知各部隊舉行營葬
寧波公安局令——令各區署注意衛生
寶山縣公署令——令閘北商會調查押鋪
江蘇高等審判廳令——令各承審員廢止懲治盜匪條例
淞滬公安局令——令六分所嚴查敵軍
第六編 指令
(甲) 指令做法
一 指令的款式
二 指令的用語
(乙) 指令舉例
國民政府指令——為上海郭交涉員轉呈德領函請保護德僑由
國民政府財政部指令——為上海總商會呈報化驗總理紀念幣由
江蘇民政廳指令——為上海邵縣長填送吏治調查表由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指令——為寶山縣長縷陳縣黨部當日標封情形由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指令——為閘北保衛團呈請撥款由
上海縣公暑指令——為令知官契暫行辦法由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指令——為發還蟠龍鎮保衛團鎗械由
第七編 布告
(甲) 布告做法
一 布告的款式
二 布告的用語
(乙) 布告舉例
國民革命軍蔣總司令布告——勸諭各界以房租濟餉
國民革命軍蔣總司令布告——封禁總政治部之原因
國民革命軍蔣總司令布告——江蘇及上海財政部之負責機關
政治會議上海分會布告——取締押當陋規
淞滬違禁物品稽查處布告——嚴申煙禁
淞滬違禁物品稽查處布告—告各界人士勿懷疑誤會
上海特別市財政局布告——接辦兩機關財政事務
上海特別市財政局布告——公益稅尾數改收大洋
淞滬違禁物品稽查處布告——一體協助禁煙
杭州市政府布告——勿聽信謠言擾亂金融
上海市公所布告——催繳攤捐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布告——使一體保護基督教徒
上海縣公署布告——停用中央紙幣
上海縣公署布告——開始徵收濟餉房租
上海臨時政治委員會布告——通告會址
上海縣公署布告——保護北橋稅務分所
國民革命軍東路總指揮部布告——使一體保護外僑生命財產
上海縣公署布告——使各界注意保護外僑生命財產
江蘇民政廳布告——嚴申米禁
上海縣公署布告——禁止造謠煽惑
東路革命軍特務營布——宣布搗亂首犯罪狀
二十六軍第一師師長伍文淵文布告——嚴禁造謠生事
上海縣公署布告——禁止抗繳房租
淞滬衛生局布告——取締冀夫向住戶勒索規費
廣東民政廳布告——公開介紹人員辦法
上海縣公暑布告——預借忙銀准予扣還
淞滬警察廳布告——保護戲院
南昌總工會等各團體布告——布告安民
二十六軍周軍長布告——解散浙江先遣軍
二十六軍周軍長布告——申述罷工弊害
國民革命軍先遣隊司令李明揚布告——勸告各界勿自相驚擾
國民革命軍東路別動隊司令徐成家布告——勸告商店各安生業
國民革命軍江蘇省防軍司令部布告——曉論各界共維黨國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布告——浙江財政應即交由財政部接收整理
國民政府布告——劃清財政權限
上海縣公署布告——通告各業戶趕速稅契
上海特別市財政局布告——徵收公益捐辦法
二十六軍政治部布告——宣傳品不得任意毀損
國民革命軍東南司令趙保成布告——曉論安民
國民革命軍長江下游司令張久布告——通告就職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航空處布告——重行編配服務人員
江蘇印花稅上寶特區辦事處通告——整頓貨單印花
海滬警察廳布告——防止發生工潮
上海市公所布告——公所職務照常進行
浦東三區警署布告——取締渡船索勒船資
淞滬五區警署布告——豁免災區房租兩月
上海縣公署布告——禁止假名慶祝長期提燈
上海縣公署布告——人民呈訴規則
淞滬警暑廳布告——保護中華共進會
國民革命軍蔣總司令布告——通告各界保持秩序
國民革命軍前敵總指揮部布告——嚴禁藉端煽惑侵害僑民
國民革命軍前敵總指揮部布告——曉諭民眾各安生業
江蘇省政府布告——頒布人民呈訴程序
國民政府監察院布告——規定控告官吏手續
淞滬警廳衛生局布告——禁止火酒攙水混充飲料
淞滬衛生局布告——通告施種牛痘日時
寶山縣第六區黨部布告——表明黨部非掌理行政機關
浙江省政務委員會布告——通告奉委就職
江蘇兼上海財政委員會布告——公布江海關二五附稅國庫券條例
貨物稅務公所布告——通告徵收礦煤水泥稅率
上海縣公署布告——通告照舊徵收牙行營業稅
上海市公所怖告——通告繼續徵收公益稅
江蘇兼上海財政委員會布告——撤銷吳淞帆船掛號局
江蘇兼上海財政委員會布告——撤銷上寶兩縣染缸捐
淞滬五區警署布告——示禁冒名捐款
廣東農工廳布告——展限工會登記日期
廣東農工廳布告——保護油業工人開工
各口巡工司通告——布告通州水道變更
東路軍政治部通告——飭知工人參加五州運動不得扣發工資
上海工會粗織統一委員會通告——通告直接指導各工會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布告——給價限繳遺械
浙江省政府布告——取締浙省私招軍隊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布告——為冒充偽官案招人告發
戒嚴副司令部怖告——禁止燃放爆竹
革命軍總司令部布告——嚴禁軍隊砍桑拉夫
北路掇撫使布告——通告北方民眾拒絕奉魯軍搜括
第八編 批示
(甲) 批示做法
一 批示的款式
二 批示的用語
(乙) 批示舉例
廣東省政府批——為開平縣長陳明改組縣政府窒礙情形由
廣東農工廳批——為中山縣長呈明解決鮮魚工潮由
廣東農工廳批——為鹿門等處餅業工會請批准立案由
廣東農工廳批——為嶺東篷船總工會電控商船工會誘人抗繳會費由
廣東省政府教育委員會批——為廣州學聯會請資助由
廣東省政府批——為寶珊校學董被毆請緝兇究辦由
廣東省政府批——為民政廳長呈請拿辦潘名標由
廣東農工廳批——為佛山市綢布店員聯合會呈請立案由
廣東農工廳批——為廣州花筵酒樓總工社呈報立案文件遺失由
廣東農工廳批——為石業總工會呈請取銷東家所組工會由
中央教育委員會批——為呈控郁文小學違背教令濫聘教員由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批——為彭總隊長呈請辭職由
上海清黨委員會批——為吳淞永安第二紗廠工會懇請澈底解決該會條件由
上海清黨委員會批——為北蔡鎮生泰號唐心規等誤受蒙蔽懇請恩准銷案由
上海清黨委員會批——為第八區黨部轉呈該區四分部同志五人在獄請審明開釋由
上海清黨委員會批——為市黨部轉來第八區黨部黨員丁啟祥被押第二監獄其胞兄請求探監由
上海清黨委員會批——為江畬經杜亞泉何炳崧等證明杜爾松並無反動言行由
上海清黨委員會批——為上海紹酒工會職員金潔泉單少亭王厚德自請免職由
上海清黨委員會批——為八區黨部函告李恩義有共產嫌疑希即核辦由
上海清黨委員會批——為五區一分部全體黨員請迅予開訊常務委員陸軒同志以明真相俾得釋放由
特派江蘇交涉公署批——為金柏生呈工部局越築路侵估民田請嚴重抗議由
東路前敵慈指揮部批——為世界大戲院呈請出示保護營業由
江蘇高等檢察廳批——為劉大丫頭等不服丹徒地檢廳處分聲請再議由
第九編 雜項公文
蔣總司令中正謹告全國國民黨同志書
蔣總司令中正告國民革命軍全體將士文
馮總司令玉祥告全國同胞革命周志書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政治部敬告上海民眾書
二十六軍政訓部告全國民眾書
國民革命軍炮兵團反對日本派兵來華告同胞書
南京國民政府告全體同志同胞電
武漢中央黨部國民政府預備遷都南京電
中央監察委員聯名護黨救國通電
中央執行委員會挽留蔣總司令電
馮總司令挽留蔣總司令電
二十五軍周軍長國成宣布共黨罪狀電
福建財務委員會擁蔣通電
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特別黨部籌備委員會通電
海軍特別黨部聲討共產黨電
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宣言
蔣總司令中正對黨務宣傅大網宣言
蘇籍軍人同志會宣言
上海黨務訓練所宣言
上海特別市黨部宣傳部宣言
上海教育委員會取締教育界反動份子宣言
國民政府外交部答覆英政府通牒
國民政府外交部答覆日政府通牒
國民政府外交部答覆美政府通牒
國民政府外交部答覆法政府通牒
國民政府外交部答覆憲政府通牒
湘鄂民眾代表討共請願書
福建全省漁民代表大會代表陳國琛遞財部請願書
二十六軍周軍長鳳歧補救工潮意見書

Language Chinese
Publication date 民國17[1928]
Source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圖書)
主題
InfoField
公文-寫作
中圖分類
InfoField
H152.3
載體形態
InfoField
4冊([46],5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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